中北大学淑华晋蒙通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激励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我校2002级校友刘焕东女士出资设立“淑华晋蒙通”奖学金。为做好该奖学金的评审与管理工作,依据《关于印发<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17]23号)文件精神及《刘焕东与中北大学设立“淑华晋蒙通”奖学金协议书》内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资助对象
具有中北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山西籍、内蒙籍本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一次性捐资10万元,每年资助4名,每人资助5000元,分5年完成。(如符合资助条件者不足额,资助顺延至下一年,发放完为止。)
三、申请条件
1.爱国爱校,热爱自己所学专业;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尊师重道,遵纪守法;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是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学习刻苦努力,在所在专业全体学生中综合排名前20名以内。
四、工作程序
1.每年春季,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各学院提交遴选名单并审核。
2.受助学生人选确定后,学生工作部(处)将审定后的名单及资料发给刘焕东女士审定。
3.经审定确认后,由学生工作部(处)向受助学生发放奖学金及荣誉证书。
五、发放、管理与监督
“淑华晋蒙通”奖学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挤占,由学校直接支付给学生本人,不发放现金。“淑华晋蒙通”奖学金的管理工作接受校内广大师生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下发的通知为准。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自2019年至2022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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