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国家助学金工作流程
1、经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人根据学校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向院系、年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递交《山西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院系、年级初步审核并在院系公示;
2、院系、年级根据学校国家助学金条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助学金的资助等级。并在院系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山西医科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学生对资助结果有异议,院系、年级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的意见后更正;
4、院系将公示无异议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情况按年级、按学号编制《山西医科大学院系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建立院系、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档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完成的《山西医科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山西医科大学院系国家助学金汇总表》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认可后,将《山西医科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返回院系存档备查,《山西医科大学院系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备查;
6、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审核合格的全校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编成表报学校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学校审核批准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计财处将资助金额划拨到学生银行账户。
7、院系组织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本人确认助学金的收到情况,在签字确认后报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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