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社会监督员征选通知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及《东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管理办法》规定要求,为深入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构建并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选拔机制,经研究决定,东北财经大学面向社会公开征选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员。
一、征选办法
监督员由招生就业处向社会公开征选,征选人数10人,征选范围暨报名资格、征选程序如下:
1.高考考生本人或家长。
2.考生高考总分对应排名,需达到我校普通专业上年在生源省份录取最低分对应排名的前50%。
3.平行志愿报考东北财经大学。
以上三项需同时满足。
有意愿的考生和家长在东北财经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报名表格,并于2021年7月14日前将报名表格和考生准考证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于7月16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开征选结果。
二、工作办法
(一)监督员的权利
以政策、法规为准绳,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实施情况;收集并向学校反应广大考生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托监督实践,代表学校回应社会关切。
(二)监督员的义务
遵守相关法律、保密政策,在监督过程中遵守学校招生工作纪律并服从工作安排,自觉维护信息安全,确保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实事求是,积极、如实反应、回应问题;自觉参与并协助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心系大局,以撰写监督工作报告形式对学校发展提出真知灼见。
(三)相关信息传递机制
在封闭录取期间,由招生就业处通过指定通讯方式向监督员提供国家及学校招生录取政策信息,对于监督员提出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政策的意见、建议,学校将积极配合整改落实。
(四)回避原则
招生录取工作的社会监督本质在于过程监督,监督与录取工作开展过程必然并行。在监督过程中,监督员须回避所在省份模拟投档、正式投档等录取时段,具体时间由学校招生就业处与监督员具体商定。
(五)其他
根据上级及学校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2021年以网络监督为主要监督形式。
附件:东北财经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