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2021年奖励政策
(三)奖、助学办法 奖、助学办法具体包括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 院奖学金、学费减免等内容,按规定通过申报、评审、公示后执行。
1.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 8000 元)、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 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 5000 元)、国家助学金(一等每人每年 4400 元,二等每人每年 2750 元)。
2.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贷款金额。
3.学院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一等每人每年 3000 元,二等每人 每年 2500 元,三等每人每年 1500 元)、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参评年 度所获得其他奖学金金额的 20%)、荣誉奖学金(按获奖等级每人每年奖励 500 元至 5000 元不等)、创新创业奖学金(按获奖等级每人每年奖励 200 元至 10000 元不等)。
4.孤儿大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规定予以减免。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按照《沈阳音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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