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届毕业生就业登记、网上签约等事宜的通知
为了做好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教育部及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相关通知要求,对2022届毕业生就业登记及签约解约等流程进行调整。请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老师及研究生辅导员老师按通知要求,指导学生做好就业信息登记及就业材料提交工作。
一、基本说明
依托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云平台(“省云平台”)为毕业生提供网上签约及就业登记服务。
1、使用电脑网页浏览器打开(推荐)
2、使用手机浏览器,输入以下地址
3、微信搜索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关注公众号后点击“学生登录”进入学生端主页面:
登录时请选择毕业年份2022,否则无法登录。毕业生账号名为身份证号,默认初始密码为8个1。须重置密码的毕业生,凭姓名、学号,联系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处理。
培养方式为定向的毕业生,无法使用网签功能。如需解除定向培养关系,须单独联系就业办咨询办理方式。
(一)网上签约
分“线上签约”和“线下签约”两种情况,操作流程及填报说明详见后文。其中线上签约用于帮助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远程签订电子版就业协议书;线下签约适用于两种情况:一、用人单位不通过线上签约签订协议书,但要求毕业生提供纸质协议书进行签约的,毕业生可通过线上签约申请电子版协议书并打印使用;二、用人单位不签订电子版就业协议书,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或招录进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部队招收士官的毕业生自主上报签约及派遣信息。(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无法完成合同签约或提供其他符合线下签约材料要求的,不能通过线下签约审核,应通过就业登记功能,按其他录用形式就业上报就业信息。)
(二)就业登记
以升学、出国出境、应征入伍、其他录用形式就业(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方式实现就业,无须网上签约的毕业生,应通过就业登记功能,上报本人就业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操作流程及填报说明详见后文。
二、网上签约流程说明
(一)线上签约(即签订电子版就业协议书)
根据省就业平台设计及我校工作实际,采用企业发起签约、学生应约的形式。流程为:企业注册->向学校提出签约申请->学校审核通过->企业邀约学生签约->学生应约->学校审核->线上签约完成。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定签约意向,且用人单位同意使用线上签约时,请提示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云平台”的企业入口进行操作。企业注册、发起签约等操作流程等参见网页下方使用说明手册下载链接。
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平台(企业平台)网址
当企业向毕业生发起签约时,毕业生应约所须操作流程如下。
1、接受或拒绝签约:
毕业生登录系统后,点击“就业管理”,暂无就业信息时,页面显示如下所示。
当有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起签约时,操作前须注意“状态”一栏。显示为“待企业签约”,则说明用人单位方流程操作没有完成,此时毕业生只能点击“确认”或“删除”,无法进行签约操作,须联系用人单位,提醒其补全流程才能进行下一步。如“状态”一栏显示为“待学生签约”,且同意与该单位签约,则点击“签约”选项以进行下一步。
无论状态显示为“待企业签约”或“待学生签约”,只要有一家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起签约,则其他用人单位均无法再向该毕业生发起签约,如毕业生不同意与该单位签约,须联系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后,点击删除以拒绝本次签约,以免影响后续其他单位发起签约。
2、就业及派遣信息填报:
选择接受签约后,须补全相关信息,如下图所示。填写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报到证信息(毕业后派遣去向相关)、档案基本信息(毕业后档案接收相关),请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积极沟通,认真核对,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毕业时办理派遣及档案邮寄。
填写前务必详细阅读下列注意事项,否则签约申请可能无法通过系统审核。
(1)单位要求报到证名头为单位名称、或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即派遣至签约单位):报到证签发类别选择“去就业单位报到”,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签往单位所在地、档案接收单位、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档案接收联系人、档案接收地址、档案接收联系电话等,须按单位提供的信息准确填写。
单位所在地为北京、上海、深圳的,如要求派遣至单位,须同时开具当地人社部门接收函,才能派遣至当地。其中,深圳市接收函须毕业生自行在深圳市人社局官网申请,申请后可凭电子版图片,直接同签约确认书(详见下文)一起上传至省云平台;北京、上海的接收函一般毕业前无法下发,签约时报到证签发类别只能暂时选择“回生源地报到”,待接收函开出后凭接收函和离校时所发报到证的原件办理改派。
(2)毕业生报到证不能派遣至用人单位的(即派遣回生源地):报到证签发类别选择“回生源地报到”,“档案接收单位”必须选择“当地就业主管部门”,系统将根据毕业生生源地信息自动生成报到证派遣及档案转寄信息。由于系统信息可能有所缺漏,请毕业生认真核对生成的信息是否准确,如有必要,可向生源地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一般为地市或县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详细的生源地档案接收信息并在系统中手动填入。
(3)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及档案接收单位必须逻辑一致,选择“去就业单位报到”,则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只能为单位名称或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能出现报到证派遣到单位、档案返回生源地的情况;选择“回生源地报到”,“档案接收单位”必须选择“当地就业主管部门”,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必须为各地规定的生源地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
3、生成及下载确认书:
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下一步”,显示如下。点击下载,下载确认书。
4、确认书签字及上传:
下载确认书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确认书页面。毕业生打印确认书后,在毕业生承诺一栏中签字,并拍照上传到系统中。如毕业生无打印条件,可上传确认书截图和本人手写说明的照片,说明要包含毕业生姓名、专业、身份证号、学号、联系方式、本人签字、日期和“确认书情况属实,本人自愿与****签约”字样。北上深单位如已开具人社部门接收函,可将接收函照片在“其他证明”中上传。
5、完成应约并提交审核:
上传确认书照片后,点击“保存”按钮,为只保存草稿;须点击“同意签约”,签约才能提交至学校审核。如审核未通过,则须根据审核意见要求,修改签约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即为网上签约完成,毕业生可以查看或下载电子版协议书。用人单位须加盖就业办公章的纸质协议的,毕业生可携带打印的电子版协议书,到南校区文体馆119办理盖章。签约完成需申请解约的,请见后文“解约办理”部分。
(二)线下签约(用人单位要求纸质协议书,或考公务员事业编、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毕业生登录系统后,点击线下签约,页面显示如后文所示。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
1、通过线上签约申请电子版协议书
用人单位不通过线上签约签订协议书,但要求毕业生提供纸质协议书进行签约的,毕业生可通过线下签约功能,申请电子版协议书并打印使用。
(1)填写单位信息及派遣信息(内容由用人单位提供),点击“申请协议书”,提交学校审核(不要点击“下一步”!)。学校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并打印电子版协议书,并经学院、校就业办盖章后,同用人单位签约使用。申请长时间未通过,请同就业办联系。
纸质协议书签约完成后(以用人单位盖章为准),须将协议书正面扫描或照片作为证明材料,通过线下签约模块上传,并将纸质协议书上交至就业办,以便现场审核并生成派遣信息。纸质协议书未能在派遣方案确定前(预计6月初)上交的,报到证及档案派遣只能按待就业处置,系统默认返回生源地,无法派遣至就业单位。
申请电子协议书后,如后续不同原定单位签约,须在线下签约中申请解约,并将已打印的纸质协议书上交回就业办,就业办收到交还的纸质协议后方可通过解约。解约通过后可正常同其他单位网签或重新申请电子版协议。
2、招录进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或部队招收士官
招录进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或部队招收士官,单位不进行网签,但提供正式红头文件形式的录用文件或接收函,并要求毕业后报到证派遣至用人单位的,须通过“线下签约”功能上报就业信息。(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无法拿到正式接收函或提供其他符合线下签约规定的材料,可通过就业登记、按其他录用形式就业上报就业信息。待正式录用文件或接收函下发后方可通过线下签约上报。)
选择“就业管理”→“线下签约”,填写单位信息,填写派遣信息,点击“下一步”。
招录进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或部队招收士官,报到证签发类别选择“去就业单位报到”,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签往单位所在地、档案接收单位、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档案接收联系人、档案接收地址、档案接收联系电话等,须根据单位要求准确填写,并上传正式红头文件形式的录用文件或接收函照片、或士官招收相关材料照片,其他非正式材料不能作为派遣依据,无法通过审核。如不能提供合规的证明材料,则不可通过线下签约上报,须通过就业登记、按其他录用形式就业上报就业信息。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学校审核”完成上报(“保存”选项仅为保存页面填写的信息!)。填报完成后须尽快将正式红头文件形式的录用文件或接收函上交至就业办,就业办将根据收到的纸质合同进行单独审核,未上交录用文件或接收函的,不予审核通过。
3、签订劳动合同形式就业或到国际组织任职、到国外或境外工作
单位不通过网签签订就业协议书,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也须通过“线下签约”功能上报就业信息,但报到证只能派遣回生源地。(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无法完成劳动合同签订的,可通过就业登记、按其他录用形式就业上报就业信息。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方可凭合同照片通过线下签约上报。)
选择“就业管理”→“线下签约”,填写单位信息,填写派遣信息,点击“下一步”。用人单位总部在外省,但毕业生被派驻到辽宁工作的,单位所在地填写辽宁省内的派驻单位所在地。
报到证签发类别必须选择“回生源地报到”,“档案接收单位”必须选择“当地就业主管部门”,系统将根据毕业生生源地信息自动生成报到证派遣及档案转寄信息。由于系统信息可能有所缺漏,请毕业生认真核对生成的信息是否准确,如有必要,可向生源地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一般为地市或县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详细的生源地档案接收信息并在系统中手动填入。
上传合同首页及签字、公章页照片。同时提供填写完整的《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表格样式见本通知附件),经学院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作为证明上传。
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学校审核”完成上报(“保存”选项仅为保存页面填写的信息!)。填报完成后须尽快将《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及合同复印件上交至就业办,就业办将根据收到的纸质合同进行单独审核,未上交合同复印件和登记表的,不予审核通过。
三、就业登记
以升学、出国出境、应征入伍、其它录用形式就业(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方式实现就业的已就业毕业生,不使用网上签约,但可通过就业登记功能,上报本人就业信息。去向为升学的毕业生不打印报到证,毕业后档案根据本人上交的录取院校调档函直接发往录取院校;出国出境、应征入伍、其它录用形式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毕业生,报到证和档案均派遣回生源地。
请结合自身就业情况,根据以下分类,准备相应证明材料,并上传至省就业平台。其它录用形式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三种就业形式须填写《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或《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登记表》(表格样式见本通知附件),经学院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上传。
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升学、其它录用形式就业(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形式就业,须在填报完成后将相关材料上交至就业办,就业办将根据收到的纸质材料进行单独审核,未上交纸质材料的,不予审核通过。
(一)升学
本校升学的,就业办直接从研究生院获取名单,并添加到系统中,无须学生本人操作。升入其他学校的,登录系统后,点击就业登记,毕业去向中“是否就业”选择“已就业”,“就业类型”选择“升学(出国)”,“类型”选择“升学”(确定升学录取的,请勿选择“不就业拟升学”!否则将作为待就业处理,档案派回生源地)。
考入省内其他高校的,单位名称填“辽宁+学校所在市+升入学校名称”;考入省外高校的,单位名称填“学校所在省+升入学校名称”。例:辽宁+沈阳市+中国医科大学;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档案接收单位选择“就业单位”,档案接收联系人、接收单位联系电话、档案转寄地址、邮政编码务必严格按照录取院校调档函要求,填写完整,确保有详细的学校地址街道门牌号楼号房间号、接收人、接收电话。
上传升学院校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照片,照片上须注明学号专业辅导员姓名。点击提交完成上报,并尽快将纸质版调档函上交至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就业办将根据收到的调档函进行单独审核,未上交调档函的,不予审核通过。2022年5月底前未上交纸质接收函或未进行网上登记的,毕业时就业状况将视为待就业,毕业时报到证及档案派遣回生源地,无法转至升学院校,后果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二)出国、出境
登录系统后,点击就业登记,毕业去向中“是否就业”选择“已就业”,“就业类型”选择“升学(出国)”,“类型”选择“出国”。
到访国家一栏填“国家+院校正式中文全称”。例: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日本+东邦大学。联系人填国内的家庭成员。上传院校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照片,照片上须注明学号专业。点击提交完成上报,等待学校审核。
出境至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高校就读的毕业生,参照出国类别进行填报。到访国家一栏填“地区名称+院校正式中文全称”。例:香港特别行政区+XX大学;澳门特别行政区+XX大学;台湾省+XX大学。联系人填家庭成员。上传院校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照片,照片上须注明学号专业。点击提交完成上报,等待学校审核。
(三)应征义务兵、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
登录系统后,点击就业登记,毕业去向中“是否就业”选择“已就业”,“毕业去向”选择根据实际录用类型在“应征义务兵”“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中选择,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
应征义务兵的,单位名称填“应征义务兵”、单位所在地填部队所在省(如须保密,则不必填写)。
项目就业的,单位名称填写具体项目名称。国家基层项目主要包括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西藏专招、新疆专招等。地方基层项目主要包括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农技特岗、乡村医生等。单位所在地填写毕业生服务的地区。
上传征兵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或相关项目招募单位的招录文件、或招募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照片。照片上须注明学号专业。
点击提交完成上报,等待学校审核。
(四)其他录用形式就业(即灵活就业)
不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单位仅提供聘用证明或到国际组织实习的,为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登录系统后,点击就业登记,毕业去向中“是否就业”选择“已就业”,“就业类型”选择“其他形式就业”,“其他形式就业类型”选择“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报到证签发类别只能选择“回生源地报到”,“档案接收单位”对应选择“当地就业主管部门”,系统将根据毕业生生源地信息自动生成报到证派遣及档案转寄信息。由于系统信息可能有所缺漏,请毕业生认真核对生成的信息是否准确,如有必要,可向生源地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一般为地市或县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详细的生源地档案接收信息并在系统中手动填入。
其它录用形式就业接受的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几种(按证明力度由高到低):用人单位开具的在职工作证明(加盖人事公章)>聘用证明(加盖人事公章)>学生本人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须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体现用人单位offer意向的正式文件照片、邮件全文截图(最好带有人事公章)。无正式文本,仅通过聊天记录、短信等体现的offer意向无法作为确凿证明。此外,根据教育部“四不准”规定,实习协议、实习证明、试用证明等,不能作为就业材料,无法通过审核。用人单位总部在外省,但毕业生被派驻到辽宁工作的,可在相关证明中体现关于毕业生工作派驻所在地的内容。
同时须填写《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表格样式见本通知附件1),经学院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作为证明一上传。
点击提交完成上报,并尽快将上述纸质材料上交至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就业办将根据收到的纸质材料进行单独审核,未上交纸质材料的,不予审核通过。
(五)自主创业
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登录系统后,点击就业登记,毕业去向中“是否就业”选择“已就业”,“就业类型”选择“其他形式就业”,“其他形式就业类型”选择“自主创业”,“创业类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创立公司(含个体工商户)或在学校建立的孵化器中暂未注册或注册当中的企业,开展主营业务,并有固定经营场所。“创业类型”选择“实体创业”。
单位名称填“创立公司(XXX)”,括号内注明创业项目名称或创办企业名称;入驻学校自建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单位名称填写“基地名称+创业方式”。
证明材料:工商执照或股权证明;在学校建立的孵化器中暂未注册或注册当中的企业,由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须填写《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登记表》(表格样式见本通知附件2),经学院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作为证明一上传。
点击提交完成上报,并尽快将上述纸质材料上交至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就业办将根据收到的纸质材料进行单独审核,未上交纸质材料的,不予审核通过。
2、电子商务创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进行经营类活动,如开设网店、微商等。“创业类型”选择“网店或微商”。
证明材料:网店网址及网店信息截图等。同时须填写《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登记表》(表格样式见本通知附件),经学院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作为证明一上传。
点击提交完成上报,并尽快将上述纸质材料上交至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就业办将根据收到的纸质材料进行单独审核,未上交纸质材料的,不予审核通过。
(六)自由职业
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艺术工作者、网络主播、公众号博主、游戏业个体工作者等。登录系统后,点击就业登记,毕业去向中“是否就业”选择“已就业”,“就业类型”选择“其他形式就业”,“其他形式就业类型”选择“自由职业”。
单位名称填写从事何种自由职业,单位所在地填写本人所在城市。
填写《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表格样式见本通知附件1),经学院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作为证明一上传。
点击提交完成上报,并尽快将上述纸质材料上交至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就业办将根据收到的纸质材料进行单独审核,未上交纸质材料的,不予审核通过。
(七)暂不就业
自愿选择暂不就业的毕业生,可由本人自行登录进行登记确认。由于暂不就业属于动态情况,暂不就业毕业生如改变就业意愿,找到就业岗位,可根据就业实际情况进行数据修改更新。登录系统后,点击就业登记,毕业去向中“是否就业”选择“未就业”,“未就业类型”选择“暂不就业”,“暂不就业类型”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不就业拟升学”或“其他暂不就业”。暂不就业,须上传可证明身份的有关照片,身份证或学生证均可。
选择“不就业拟升学”的,“暂不就业原因”一栏,填写“暂不打算就业,准备升学考试”。此类去向仅供考研二战同学填写,毕业后档案按未落实毕业去向,默认派遣回生源地。升学结果未定的同学,不要填写本选项,以免影响毕业后档案转寄。
选择“其他暂不就业”的,“暂不就业原因”一栏,填写“暂不就业”或“拟出国出境”。
补充说明:以下情况毕业生视为待就业,请勿进行暂不就业登记。
(1)求职中:正在择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
(2)签约中:已确定就业意向,准备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
(3)拟参加公招考试:准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录考试。
(4)拟创业:准备创业,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拟创立的实体尚未开始实际运营。
(5)拟应征入伍:准备应征入伍,尚未被批准。
四、解约办理
网上签约完成、学校审核后,如须解约,可以进行违约申请。登录系统后,进入线上签约或线下签约,在已有签约信息中点击“申请违约”,填写违约原因,并上传签约单位开具的解约函照片,提交到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该条签约信息失效,可以重新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约。如解约申请长时间未审核,或解约申请未通过,请与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联系。
就业登记信息通过审核后,就业状况发生变化的,可直接通过就业登记模块申请修改就业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解约或录用证明,并提交学校审核。如解约申请长时间未审核,或解约申请未通过,请与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联系。
如有其他问题,可向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张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