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录取规则
七、录取办法说明
1.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100%。
2.院校志愿录取原则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我校招生专业均无选考科目要求。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招生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在实行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按有序志愿录取的省份,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
普通类:在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类:在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辽宁省艺术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音乐教育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录取新生身体健康情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录取时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上,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2+美术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
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音乐基础课、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的规定合格分数。
我校按招生专业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果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同时参加[流行(钢琴)、流行(其它器乐)、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美声(民声)]加试),最终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取以上5科成绩中最高分作为音乐学专业课成绩,最后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音乐学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7.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辽宁省的规定合格分数,按辽宁省招考委投档的综合成绩(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处理办法
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科目顺序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后仍分数相同的: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的:
普通类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物理、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历史、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体育类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体育专业分、物理、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体育专业分、历史、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物理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历史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音乐学专业课、物理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音乐学专业课、历史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
普通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普通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