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开展2022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实施办法(试行)》(豫财院〔2020〕8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2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安排如下:
一、帮扶对象
2022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包括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身体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以及其他就业困难毕业生等)。
二、帮扶措施
(一)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服务、重点推荐”的原则,建立“一对一”跟踪和帮扶机制,做到“一生一档、一生一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二)加强教育引导,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帮扶教师要加强与帮扶对象的联系,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就业进展情况,传达就业政策,分析就业形势,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职场形象设计、就业技巧、心理咨询等方面的指导,引导毕业生积极就业、先就业再择业。
(三)拓宽就业渠道,优先推荐就业。帮扶教师充分利用自身社会资源,按照“专业适用、优先推荐”的原则,积极向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荐。为帮扶对象推荐符合条件的社会招聘信息。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毕业生积极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招教”、“选调生”等中央和地方基层服务项目。鼓励并引导就业困难毕业生积极投身国防建设,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
(四)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争取财政就业帮扶资金,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人。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帮扶台账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2022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计划,并在招生就业处提供的2022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名单基础上查漏补缺,按照“实事求是,只增不减”的原则建立、更新“帮扶工作台账”(困难毕业生名单见招生就业工作微信群)。
(二)落实帮扶政策,确保帮扶对象就业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帮扶工作计划,落实帮扶政策,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联系卡”(见附件),最迟于2022年8月31日前,确保所有帮扶对象全部就业,招生就业处将按照各学院提交的“帮扶工作台账”和“帮扶联系卡”逐一核对、销号。(“帮扶联系卡”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于2022年9月开学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招生就业处)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2月21日前将帮扶计划、台账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就业工作邮箱;纸质版材料于12月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龙子湖校区的学院报送至知行楼317室招生就业处,象湖校区的学院投送到象湖校区教学办公楼一楼学校文件柜招生就业处柜箱(27号)。
联系人:吴老师
招生就业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