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章程(2022年转段、2023年录取)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计划
第五章报考条件及技能证书要求
第六章招考程序及录取规则
第七章免试规定
第八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九章新生注册和资格复查
第十章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二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11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5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91号;邮政编码:510630
江门校区: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连荷路25号;邮政编码:52909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核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考核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考核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考核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核招生监察小组,对考核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2020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相关专业“三二分段试点班”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0〕12号)等文件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专业“三二分段班”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
非广东省户籍考生必须符合广东省普通高考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通过审核。请考生和家长根据自身条件做出报考决定。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下达的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2023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计划一览表
对口中职学校 |
高职招生专业 (新代码) |
中职招生专业 (旧代码) |
招生计划 |
学制 |
东莞理工学校 |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090200 |
50 |
2 |
东莞市商业学校 |
移动商务 530703 |
电子商务 121100 |
50 |
2 |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
计算机应用 090100 |
55 |
2 |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510302 |
通信技术 091500 |
55 |
2 |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
工商企业管理 530601 |
连锁经营与管理 120900 |
50 |
2 |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
市场营销 530605 |
市场营销 121000 |
50 |
2 |
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510302 |
通信技术 091500 |
50 |
2 |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
软件技术 510203 |
软件与信息服务 090800 |
45 |
2 |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
动漫游戏 141700 |
45 |
2 |
第五章 报考条件及技能证书要求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
1、2020年通过“省中招平台”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试点专业试点班学习的学生。
2、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且符合高职阶段招生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3、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
技能证书要求
在中职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5.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
2023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职业技能证书要求对应表
序号 |
高职 专业名称 |
资格证书要求(只需以下证书的其中一种) |
||
资格证书名称 |
证书等级要求 |
证书颁发机构 |
||
1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对接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
电子线路CAD绘图员 |
四级及以上 |
广东省工程图学学会 |
无人机驾驶1+X证书 |
初级及以上 |
教育部 |
||
物联网场景设计与开发1+X证书 |
初级及以上 |
教育部 |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
一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电工上岗证 |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电工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电子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AOPA证 |
|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
||
维修电工中级证 |
中级及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对接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 |
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等技能证书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
网络系统建设与运维1+X证书 |
初级及以上 |
教育部 |
||
5G移动通信网络部署与运维1+X证书 |
初级及以上 |
教育部 |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
一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电工上岗证 |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电工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电子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维修电工中级证 |
中级及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
一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
1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网络系统建设与运维1+X证书 |
初级及以上 |
教育部 |
||
大数据运维1+X证书 |
初级及以上 |
教育部 |
||
云计算中心运维服务1+X证书 |
初级及以上 |
教育部 |
||
华为企业ICT相关认证 |
HCIA(初级)及以上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
安卓应用开发1+X证书 |
初级及以上 |
教育部 |
||
4 |
软件技术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
一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
1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Web前端开发1+X证书 |
初级及以上 |
教育部 |
||
5 |
数字媒体技术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
一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美术基础证书 |
B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
1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6 |
工商企业管理 |
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 |
中级 |
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
一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
1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品类管理师1+X证书 |
初级及以上 |
北京睿学云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
7 |
市场营销 |
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 |
中级 |
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
一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
1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呼叫中心客户服务与管理1+X证书 |
初级及以上 |
北京华唐中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8 |
移动商务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
一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网店运营推广1+X证书 |
初级及以上 |
北京鸿科经纬有限公司 |
||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
1级及以上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
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合格证书 |
中级 |
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
第六章 招考程序及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转段考核采取过程考核方式开展,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的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组成。在每门课程学习结束时,由学校根据各试点专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命题及评卷,在对口中职学校组织考试。
具体考核要求按照《2022年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九条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按照《2022年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方案》中各专业转段考核合格标准要求,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且在中职第五学期前获得对应专业的资格证书;
2、过程考核中所规定的各门考核课程和考核总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每门课程折合总分100分,拟录取考生考核成绩要求不低于总分的60%。详见下表:
2023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合格标准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考核课程名称 |
课程类型 |
分值 |
单科 合格标准 |
总分 合格标准 |
1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对接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 |
基本素质 |
|
|
合格 |
≥300 |
《语文》《数学》《英语》 |
文化基础课 |
200 |
≥120 |
|||
《移动通信设备原理与维修》 |
专业课 |
100 |
≥60 |
|||
《电工技术基础与技能》 |
专业课 |
100 |
≥60 |
|||
《网络综合布线》 |
专业技能 |
100 |
≥60 |
|||
2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对接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 |
基本素质 |
|
|
合格 |
≥300 |
《语文》《数学》《英语》 |
文化基础课 |
200 |
≥120 |
|||
《电工基础》 |
专业课 |
100 |
≥60 |
|||
《电子技术基础》 |
专业课 |
100 |
≥60 |
|||
《通信网络基础及应用》 |
专业技能 |
100 |
≥60 |
|||
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基本素质 |
|
|
合格 |
≥300 |
《语文》《数学》《英语》 |
文化基础课 |
200 |
≥120 |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专业课 |
100 |
≥60 |
|||
《网页制作》 |
专业课 |
100 |
≥60 |
|||
《专业技能综合实训》 |
专业技能 |
100 |
≥60 |
|||
4 |
软件技术 |
基本素质 |
|
|
合格 |
≥300 |
《语文》《数学》《英语》 |
文化基础课 |
200 |
≥120 |
|||
《网页设计》 |
专业课 |
100 |
≥60 |
|||
《C#程序设计》 |
专业课 |
100 |
≥60 |
|||
《动态网站开发》 |
专业技能 |
100 |
≥60 |
|||
5 |
数字媒体技术 (对接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
基本素质 |
|
|
合格 |
≥300 |
《语文》《数学》《英语》 |
文化基础课 |
200 |
≥120 |
|||
《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PS应用)》 |
专业课 |
100 |
≥60 |
|||
《CG角色造型》 |
专业课 |
100 |
≥60 |
|||
《影视基础》 |
专业技能 |
100 |
≥60 |
|||
6 |
数字媒体技术 (对接东莞理工学校) |
基本素质 |
|
|
合格 |
≥300 |
《语文》《数学》《英语》 |
文化基础课 |
200 |
≥120 |
|||
《三维基础建模》 |
专业课 |
100 |
≥60 |
|||
《影视短片制作》 |
专业课 |
100 |
≥60 |
|||
《专题影片剪辑》 |
专业技能 |
100 |
≥60 |
|||
7 |
工商企业管理 |
基本素质 |
|
|
|
≥300 |
《语文》《数学》《英语》 |
文化基础课 |
200 |
≥120 |
|||
《实用管理学》 |
专业课 |
100 |
≥60 |
|||
《市场营销基础》 |
专业课 |
100 |
≥60 |
|||
《企管专业技能》 |
专业技能 |
100 |
≥60 |
|||
8 |
市场营销 |
基本素质 |
|
|
|
≥300 |
《语文》《数学》《英语》 |
文化基础课 |
200 |
≥120 |
|||
《门店管理》 |
专业课 |
100 |
≥60 |
|||
《市场营销基础》 |
专业课 |
100 |
≥60 |
|||
《市场营销专业技能》 |
专业技能 |
100 |
≥60 |
|||
9 |
移动商务 |
基本素质 |
|
|
合格 |
≥300 |
《语文》《数学》《英语》 |
文化基础课 |
200 |
≥120 |
|||
《电子商务基础》 |
专业课 |
100 |
≥60 |
|||
《网店运营实务》 |
专业课 |
100 |
≥60 |
|||
《移商专业技能》 |
专业技能 |
100 |
≥60 |
第二十条
拟录取考生须在2023年3月前提供当年招生章程中要求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由学校统一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对2023年3月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注销其拟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向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被录取的考生在报到时应提交对口中职学校的毕业学历证书,否则予以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
已被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要继续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完成中职学段学习,第四学年进入学校试点专业学习。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在高职学习阶段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三条
对于同时参加其他类型(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3+证书”等)招生考试且被录取的考生,应书面向学校提出放弃录取申请,由学校办理录取资格注销手续。
第二十四条
参加转段考核并被学校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只有通过2023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审核,并获得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号的学生才能被正式录取;未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或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七章 免试规定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中职学校“三二分段班”学生,经学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以免转段考核,被学校对口专业录取。
第八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移动商务专业,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色盲、口吃、听力受限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资格复查
第二十九条
经学校转段选拔考核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转段选拔考核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中职学段(含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书,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学校在籍学生享受各类奖助学资助项目。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3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