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考和学考的区别是什么?
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有效期内自主确定所选科目的一次成绩记入高考总成绩,也就是说新高考的成绩中,选考科目会出现两个分数,一个是卷面分,一个是等级赋分。
卷面分不代表最终的高考得分,而是将作为等级赋分的依据。高中学考不合格不赋分,即必考题成绩不及格,将不能拿到赋分。
比如一学生选考的物理成绩,必考题66分,加试题26分,卷面分为92分。如果他的成绩排名在当次物理考试的前1%,那么按照等级赋分方案计算,他计入高考的物理分数应该为100分;
如果他的成绩排名在当次考试的前2%,参照等级比例和赋分值,他计入高考的物理分数应该为97分。因此,考生在选考科目中的当次全省“排名”十分重要,如果排名靠前,即使卷面分数“不好看”也不要紧,照样能得高分。
反过来,如果试题容易了,高分人数多,就会出现卷面分数低干实际高考得分的情况。根据统计,选考科目划分的21个等级中,最靠前7个等级所占的人数比例为28%,赋分在82分到满分之间,这部分考生成绩属干优良:中间7个等级的比例为50%,赋分区间为61分至79分,该部分对应的是及格到中间程度的考生;最后7个等级的人数比例只有22%,属于成绩较低的考生,合起来正好100%。
因为选考科目最多能报考2次,所以从理论上讲,将来在同一年参加高考的学生当中,各科满分的概率很可能会在1%以上。
简单来说,高中学考类似以前的会考,但难度有所增加,不计入高考成绩。选考则计入高考成绩,每个学生的3门选考学科,分别有2次考试机会,取分记录,成绩两年内有效。改革后的高考不再是原先6月份的三天考试,而是两种考试的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