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收费标准
(一)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费,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7200元/人•学年。学生宿舍已统一安装空调,住宿费标准为970元/人•学年、1090元/人•学年和1100元/人•学年。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有新文件规定出台,则以新文件规定执行。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清退办法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出台的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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