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审结果及综合素质测试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经审核,共有3917人(含同分进入)通过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审,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评价初审情况
符合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的报名条件下,报考普通类的考生进入综合素质测试最低学考折算总分分别为:理工类一80分、理工类二88分、经管人文类88分;报考素质特长类的考生,共有158名考生通过初审。
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公示名单见附件,名单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2023年3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反映。考生可进入我校报名系统(http://zlswyt.zstu.edu.cn/)查看本人初审结果。
二、初审结果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初审结果有疑议,须通过初审结果查询系统提交复核申请。
复核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3月31日
复核方式:考生通过查询页面,点击“申请复核”按钮,填写申请复核内容。
复核结果通知:我校将对提出复核申请的考生进行复核工作,并将于4月1日16:00前通过系统回复,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三、综合素质测试缴费
通过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的考生,于3月30日9:00—4月7日16:00登陆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网上报名系统,在“报考进程”中点击“交费”完成网上缴费,缴费金额为140元,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完成缴费但未参加测试的考生不退测试费。
四、综合测试时间及形式
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综合素质测试为现场测试。
测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
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9日9:00起
考试时间:4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有关通知。
如未尽事宜,请咨询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0571-8684333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