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测试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现将综合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测试
1、综合测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周日),8:00开始进场,8:45后不得进场,正式测试9:00开始,考生须凭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测试证和身份证原件等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综合测试。
2、综合测试地点: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钱塘校区教学楼C楼和D楼(请考生及家长关注“浙水院三位一体招考智能助手”微信小程序,了解测试具体安排)。
二、测试形式与内容
测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现场面试形式。
测试内容:综合测试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科学素养、专业潜质、创新潜质等,具体如下:
1.综合素质:主要测试考生的行为举止、心理健康、情绪控制、归纳总结、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团队精神等。
2.科学素养:主要测试考生现阶段所具备的科学素养,及考生利用科学知识和科学思维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专业潜质:主要测试考生对专业大类的热爱程度,及专业大类相关基础知识在基础教育阶段的掌握程度;逻辑推理能力,空间思维能力,统筹规划能力,应变能力等。
4.创新潜质:主要测试考生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三、测试纪律
1.考生必须凭测试证、身份证(原件)等按规定时间进入测试区域到达准备室。
2.考生进入测试区域,严禁随身携带或使用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电子产品,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均须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如有携带进入测试区域,一经发现均以作弊论处。
3.考生进入准备室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就坐,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不准相互交流,不准随意走动。
4.考生凭测试牌进入相应测试室,除测试牌外,不得携带任何物品。
5.测试时如未听清测试考题,可举手询问,但不得涉及与题目无关的内容,也不得询问测试成绩。
6.除测试要求外,测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本人及家庭背景的任何信息,测试室全程录音录像。
7.考务人员发出测试结束信号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
8.考生进入测试区域后,除放弃参加测试外,不得擅自离开,均须在个人完成测试后方可离开。
9.测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测试区域,并交回测试牌,不可停留、喧哗、吵闹,不得影响他人正常测试,严禁交流、传递、泄露有关测试信息。
10.个人测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无法估计个人完成测试时间。
11.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务人员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
12.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教育部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处理。
四、提醒事项
1、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报名表、测试证、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从学校南大门(2号大街508号)进入我校参加综合测试,否则不能参加。
2、测试分组及测试顺序。综合测试按大类进行,参加测试的考生于4月15日14:00-16:30通过“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位一体招考智能助手”微信小程序,随机抽取测试类别对应的测试考区。具体测试分组及测试顺序由考生在测试当天按照考生报名号依次抽签,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当天按抽签顺序完成测试。
3、承诺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舞弊,不带手机等任何电子产品进考场,考试过程当中,除本人信息外,不透露有关自身家庭背景的任何信息。
4、综合测试结果查询: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5、参加综合测试期间,请注意自身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6、考生需要独立入场完成身份确认等事宜,考生家长请在室外等候。其他情况请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五、来校交通方式及注意事项
1.乘坐地铁(地铁1号线)来我校的考生及家长,到文海南路站B出口出站直行100米即可。
2.自行驾车来我校的考生及家长请导航至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钱塘校区南门(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508号)。
特别提醒
1.请考生提早规划来校行程,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以免耽误行程。
2.陪考家长可随考生进校,自驾车前来的考生及家长请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停放好车辆,测试当天车辆凭准考证原件进出校园。
3.测试当天,请家长不得进入考试区域(教学C、D号楼)进行参观,学校在图书馆一楼温州厅专门设置家长休息区(按照学校指引进入)。
4.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注意赴考期间的交通、财物及健康安全,做好自我防护。
六、其它
如有不明事项,可咨询:0571-8692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