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温州医科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开展“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3〕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二)参加当年学测,且成绩在语文、数学A、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凡通过台湾学测成绩申请就读我校的台湾考生,应同意本校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向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基本资料及学科能力测验相关档案资料,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31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包括高中学生证正反面、“学测”成绩公证认证材料、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和社会活动经历的证明材料、身体健康证明、当地警察局出具的考生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与综合测试
(一)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报名系统上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的后续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录取环节。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综合测试
我校综合测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暂定为5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录取原则与录取安排
(一)录取原则
我校将对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测成绩和综合测试情况择优录取。
(二)录取安排
我校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三)征集志愿安排
如果首轮录取未满,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校将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并通过报名系统于6月21日统一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体检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号),医学类各专业不予录取色盲、色弱考生。惯用左手的考生不能录取到口腔医学专业。
六、收费标准
台湾免试生的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约6000至6900元人民币/学年·人。台湾学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住在一起,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收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往返台湾和温州的各项费用自理。
七、入学要求
录取学生须持《温州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并按照录取通知书上指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准。在规定时间内未经批准而未报到注册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根据高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
联系单位: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方老师
邮递区号:325035
电邮地址:zsb@wmu.edu.cn
九、附则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如有未尽事宜,我校将及时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