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工作的通知》(赣卫人字〔2023〕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院校、专业和名额
2023年,国家有关部门在我省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项目”,招录定向医学本科生80名,均为理工类。招录院校、专业和名额分别为江西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40名、赣南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40名。
二、报考条件
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只招收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并取得2023年地方专项报考资格;
(二)热爱祖国,品行良好,立志为农村卫生事业服务;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履行协议,服从分配;
(四)身体健康,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要求体检合格。
三、资格审核
(一)根据《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招委字〔2022〕24号)规定,取得2023年地方专项申报资格的考生即取得报考农村医学定向资格。
(二)考生须经个人申报、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全省统一公示才能取得2023年地方专项报考资格及定向医学报考资格。
四、招生程序
(一)填报志愿
考生定向医学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7月2日,填在提前批本科定向栏。未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示资格的考生所报医学定向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二)招生录取
定向医学专业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培养院校定向招生计划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下20分以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考生录取后不得退档。
(三)定向调剂
考生定向地一般为户籍所在县(市、区)。如户籍所在地未申报定向医学生需求计划,或上线考生数超过其需求计划,则由省卫生健康委按考生成绩高低等因素就近调剂到邻近县(市、区),征集志愿投档考生定向地为剩余计划县(市、区)。
(四)签订协议
考生在录取后、高校下发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定向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和培养院校签订《江西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具体流程为:考生在接到培养院校预录取的电话通知后,到定向所在地卫生健康委签订《协议书》,然后由本人或定向地卫生健康委将《协议书》快递至培养院校招生就业处,培养院校将凭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在此期间,考生及家长务必保持通讯通畅,因联系不上导致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定向县(市、区)分布
定向单位为全省有定向医学生需求计划的县(市、区)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附件)。录取过程中,个别县(市、区)会根据实际情况略微调整需求计划,实时数据可向有关部门电话咨询。
六、毕业去向
定向医学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在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七、优惠政策
(一)对定向医学本科生,中央财政按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用于减免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剩余,多出部分以生活补贴等形式发放。
(二)定向医学生除享受国家统招毕业生同等待遇外,还享受到乡镇以下工作大学毕业生的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现行有关规定核定参加工作的定向医学生的工资待遇。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薪级工资可高定2级;在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薪级工资可高定1级。
(三)定向医学生报到后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保证有编有岗。
(四)培养院校对定向医学生提供优惠政策,在助学金和奖学金方面予以倾斜。
(五)定向医学生晋升职称时享受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倾斜政策。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及相关部门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0791-86251131;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0791-86765589;
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0791-87118988;
赣南医学院招生就业处:0797-8269722。
附件:
江西省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需求计划汇总表
设区市 | 项目县(市、区) | 临床医学(本科) | 中医学(本科) |
九江市 | 庐山市 | 0 | 2 |
柴桑区 | 1 | 2 | |
永修县 | 2 | 1 | |
新余 | 渝水区 | 1 | 1 |
分宜县 | 2 | 0 | |
吉安市 | 永丰县 | 2 | 4 |
井冈山 | 2 | 1 | |
遂川县 | 3 | 0 | |
吉水县 | 1 | 1 | |
南昌市 | 进贤县 | 3 | 6 |
南昌县 | 1 | 1 | |
安义县 | 1 | 1 | |
上饶市 | 横峰县 | 2 | 2 |
广丰区 | 1 | 1 | |
德兴市 | 3 | 2 | |
万年县 | 2 | 2 | |
萍乡 | 莲花县 | 2 | 2 |
芦溪县 | 2 | 2 | |
抚州 |
宜黄县 | 3 | 2 |
金溪县 | 2 | 4 | |
南丰县 | 2 | 1 | |
乐安县 | 2 | 2 | |
合计 | 40 | 40 | |
备注:录取过程中,个别县(市、区)会根据实际情况略微调整需求计划。 |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 江西省教育厅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