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3028 | |
三、校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999号 | |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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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 种类 |
在籍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读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参加考核并达到该专业毕业条件和毕业要求,颁发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设置招生就业处为职能机构,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录取和日常事务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使用的外语语种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 (二)学校录取新生不限男女比例。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五)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排名方式进行录取。 (六)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统一提供查询。 (七)高职提前招生按照学校公布的章程另行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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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 标准 |
室内艺术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建造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数字媒体技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13950元/学年,护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1495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2000元/学年,其他专业12950元/学年。最终学费标准按照经浙江省发改委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标准执行。 |
住宿费标准 | 1300-1980元/生•学年,寝室类型由学校统筹安排。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等贫困生资助体系,完善了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困难结对、困难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帮困助学政策体系。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3-82301760。 | |
十六、其他须知 | 按照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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