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3年入学须知
(一)入学复查。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二) 新生转专业政策。1.浙江省生源:对于高考成绩位次号列浙江省前 80000 名进档的考生 (艺术类除外) ,入校一个学期后,无不及格课程及违纪情况,实行转专业承诺,经本人中请,学院审核,可在全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确保考生转入其申请的第一志愿专业。
2.所有学生均享有全校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学生入学后转专业参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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