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五年一贯制2023年招生章程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五年一贯制
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76),报考代码:943。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学制:五年,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开发区枫林东大街168号,
邮编:330013。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3年招生计划以江西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江西省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我省中招政策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第七条 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九条 学校2023年设有2个招生专业,具体专业如下表所示:
2023年五年一贯制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0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20 |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 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执行,后两年按照高等职业院校标准执行。我学校前三年农村、县镇户口学费全免,城市户口2500元/人/年;住宿费为400元/人/年。后两年学费为5000元/人/年,住宿费为800元/人/年。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十一条 后两年享受大专资助与奖励政策: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人均3300元/人·年(分为一档4400元/人·年;二档3300元/人·年;三档2200元/人·年)、生源地助学贷款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七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八章 颁发学历证书
第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