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专业介绍-法学
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和熟练的职业技能,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律服务机构等部门法律事务的法治工作者,以及能够在各高等、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复合型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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