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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频发冒名入学事件 专家指非法成本较低

来源:中国学生网时间: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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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高考录取时 如何封堵冒名入学之门

近年来,各地发生的冒名入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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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正在进行。然而从罗彩霞到林琳,一个个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悲剧”上演,刺激着人们追求教育公平的神经。

近日,教育部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加大对高考冒名顶替入学的预防和惩治,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也正在采取相应措施。

如何才能真正做到高考招生的公平正义,让那些试图走“捷径”的人无路可走,相关专家给出了一些建议。

1.不断加长的被顶替名单

许多受害者的命运因为身份被盗用而改写

2010年5月18日,海南大学大四学生林琳发现自己去年“被毕业”于武汉工业学院。

情况很快被查明,这可能系一起有组织的倒卖高考录取指标案,冒名者家属称自己也是“受害人”。在恢复身份信息、拿回学籍之后,林琳表示不会对冒名者提起民事诉讼。6月9日,湖北大学教务处处长和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处长,因未对相关信息进行严格审核而遭到停职处分。

在此之前,2009年“罗彩霞”案也曾被社会广泛关注。时间回溯到2004年9月,时任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王峥嵘从女儿王佳俊班主任处获取同班同学罗彩霞的高考信息,并伪造了其户口迁移证等重要证件。凭借完整的伪造材料和当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一路护航,王佳俊通过层层关卡,顺利就读于贵州师范大学,并以“罗彩霞”的身份取得了该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而当初选择复读一年的罗彩霞,却因为身份信息被盗用而面临着无法毕业和就业的双重困境。事件被曝光后,当地司法部门和教育部门展开调查,并对以王峥嵘为首的涉案人员进行了法律惩处。

当罗彩霞仍在漫长的民事诉讼路上徘徊不前时,接二连三曝光的类似事件却让人们意识到,罗彩霞案并非孤例。

追随媒体的足迹,我们可以为被“偷”了身份的“罗彩霞”们列出一份长长的名单:北京的邹志静发现自己的身份证被盗用10年,中学班主任的表妹冒用其名上了中专;湖北王俊亮的录取通知书被高二学生郑某获得,郑某在未经高考的情况下进入长江大学就读;河北王宵的身份信息遭他人盗用,“假王宵”毕业于安阳工学院……

合法的身份是公民享有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以及承担法律责任的基础。一旦身份证明被盗用,就意味着公民无法成为一个独立自由的民事主体,相应的公民权利也无法得到保障。在这些冒名顶替案件中,受害人的遭遇极为相似:身份证件被伪造、录取通知书被挪用、相关证件无法办理、毕业和就业面临尴尬……

不仅生活、教育和就业面临诸多不便,许多受害者的命运因为身份被盗用而改写。当他们试图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弥补自己的精神损失时,却发现维权的道路并不顺利。

责任编辑:www.555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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