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由浙江省水利厅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文明单位、浙江省首届文明校园,入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水利部水利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浙江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第三条作为江浙沪唯一一所水利类高职院校,学校坚持“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紧贴行业、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宗旨,按照“立足水利、一体两翼”的专业发展定位,形成了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为特色的五大专业群,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普融通,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开展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助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四条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五条学校办学地点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第六条学校总占地面积1136.7亩,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建有22个校内实训基地、292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牵头成立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产教联盟、浙江省水利行业公共实训基地;作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设有现代学徒制学院“大禹学院”,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设有43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点,开展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
第三章免试报名条件
第七条技能优秀的中职毕业生申请免试保送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考试资格,并已办理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
(二)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并符合申报学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内相关或相近专业的要求。
第四章免试报名流程及录取
第八条技能优秀的中职毕业生免试保送按照以下进程安排开展工作:
(一)申请与公示。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具体要求:要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拟申报专业,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向我校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学生情况材料。
(二)申请材料寄送。我校2024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保送拟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2023年比赛及之前获奖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第二批(2024年比赛获奖的考生)须于7月20日前(以EMS当地邮戳为准)向我校学生处寄送申请材料,如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最新通知,以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的时间为准。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中学公章);
(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A4纸,须加盖中学公章);
(4)考生中职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中学公章);
(5)《2024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报名证》复印件一份(A4纸,须加盖中学公章)。
考生所交材料概不退还。邮寄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收件人:学生处裘老师,联系电话:0571-83863268。
(三)审核评议及录取工作。我校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公示完毕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我校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届时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的招生网。
(四)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或参赛所获奖项必须为我校当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中的相关或相近专业,我校根据当年招生专业、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参赛获奖项目及申请专业情况,确定录取专业。每个考生可申请与比赛项目或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的专业3个,按照志愿先后顺序填写。申报专业(参考)见附件2。
第五章招生监督
第九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免试升学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二条 招生违规行为投诉。纪检监督受理电话:0571-83864106。
第六章其它
第十三条 我校对具有免试升学资格的考生免收报名费。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最后核定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免试录取考生与其他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有一切同等学习条件。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录取的免试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或高职单独考试招生。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邮政编码:311231
咨询电话:0571-83863688 0571-83863268
招生网站:http://zs.zjtongji.edu.cn:8008/
附件1:具体招生专业以2024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准。
2024 年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 | |||||||
情况登记表 | |||||||
姓名 | 民族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性别 | 政治面貌 | 邮政编码 | |||||
家庭详细地址 | 高考报名序号 | ||||||
所在中学 | 中学入学年月 | 毕业年月 | |||||
身体健康状况(注明高考体检限报结论) | 联系电话 | ||||||
赛事名称 | 获奖等级 | 获奖时间 | |||||
预申请专业意向 | 专业意向一 | ||||||
专业意向二 | |||||||
专业意向三 | |||||||
以上部分由考生本人填写 | |||||||
中学推荐意见与公示情况 | |||||||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 |||||||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 ||||||
年 月 日 | |||||||
高校考核结论(注明录取专业)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 ||||||
年 月 日 | |||||||
备注 |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 |
专业 | 招生类别 |
水利工程 | 02计算机类、04化工(环保)类、06建筑类、 |
11电子与电工类、15农艺类 | |
水利工程(土地整治) | 02计算机类、04化工(环保)类、06建筑类、 |
11电子与电工类、15农艺类 |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02计算机类、06建筑类、11电子与电工类 |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 01机械类、02计算机类、06建筑类、11电子与电工类 |
工程测量技术 | 02计算机类、06建筑类、11电子与电工类 |
水生态修复技术 | 04化工(环保)类、06建筑类、11电子与电工类、15农艺类 |
建设工程管理 | 06建筑类 |
市政工程技术 | 06建筑类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06建筑类、11电子与电工类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11电子与电工类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1电子与电工类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01机械类、11电子与电工类 |
数控技术 | 01机械类 |
电梯工程技术 | 01机械类、11电子与电工类 |
大数据与会计 | 02计算机类、10财会类、12商业类 |
移动商务 | 02计算机类、10财会类、12商业类 |
金融科技应用 | 02计算机类、10财会类、12商业类 |
环境艺术设计 | 16 艺术类,工艺美术(专业考试代码1) |
风景园林设计 | 06 建筑类 |
建筑设计 | 06 建筑类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16 艺术类,工艺美术(专业考试代码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