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理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介绍
江苏理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介绍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是2004年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苏教外[2004]51号)、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第一批复核通过(教外综函[2007]76号,批准书编号:MOE32DE2A20040673O)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本项目与德国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合作,旨在融合东西方先进教育理念,利用各自教育资源优势,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拥有中德文化背景、通晓国际规则、具备国际交流能力,掌握环境工程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中、德两国环境工程行业从事专业技术交流、实用技术研发、环境工程规划、工程技术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
本项目执行“3+1.5”联合培养模式(即3年国内,1.5年国外),首先在我校进行第一阶段课程的学习。完成第一阶段学习,达到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入学标准的学生,可赴德国进行后续第二阶段课程的学习。全部阶段课程学习结束且成绩考核合格,达到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获得梅泽堡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可同时授予江苏理工学院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项目主要课程为德语、高等数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热力学、流体力学、化学工艺基础、环境工程学、水处理技术、废弃物处置、供暖通风、给水工程、化学反应工程等。
项目招生列入本科第二批次统招计划,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年计划招生规模30人左右。项目收费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问题的通知》文件(苏价费〔2005〕210号)精神,按学年按标准以人民币向学生收取国内部分学费,国外部分学费依据合作双方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上述收费项目和标准均通过招生简章、收费公示栏、招生宣传网等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