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江苏省提前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一、学校全称: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江苏省首批示范高职院校。江苏招生代码:1311。办学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招生层次:专科。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二、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
三、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四、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委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五、招生专业
六、招生计划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第四章报名考试
七、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3 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考生,均可报考。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具备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不可将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同时填拟,
不可将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问数不作要求。
退役士兵考生无需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八、报名方式:
第一轮:3月23日至25日(截止时间为3月25日17: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报名
第二轮:4月20日9:00至15: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gk.jsc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可进行
第二轮填报。
九、已参加2023年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另须填写《江苏省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于3月17日前由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后递交给学校
十、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新入职海员体检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涉及专业为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不符合的考生请慎报上述专业,以免影响个人就业。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由于行业特性,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航海类专业更适合男生报考。
十一、考试安排:
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文化素质测试,测试方式为笔试,第一轮测试时间为4月8日,第二轮测试时间为4月22日,测试地点为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或日语),测试内容参照高中课程标准,三科总分为200分。外语科目以考生高考报名填报的语种安排测试;高考报名填报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以外语种的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以英语安排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的具体安排将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报艺术生米碧生,对参加提前招生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并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十三、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总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分300分。其中,学业上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每合格一门科目计10分(不合格不计分),总分100分;文化素质测试:总分 200分。
十四、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总成绩单独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总分400分。其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每合格一门科目计10分(不合格不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原始成绩,感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十五、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总成绩单独进行排序,择优录取。退役士兵考生总成绩即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分200分。
十六、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20)31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上述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计算;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计算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
(4)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
十七、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全部按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录取。
第六章 其他
十八、学校不收取提前招生考试费用。
十九、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十、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装领有民秀学生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航海类专业奖学金、订单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俭学、订单企业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措施,学校奖助学金覆盖面达60%以上。为更好的服务于海洋强国战略,学校对就读于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粮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船舶工程技术、海程装备技术六个专业的学生,给予专业补助1000 元/年。
第七章 附则
二十二、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与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地位完全等同。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录取。业技术学院招车镇金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生效。由江苏航运职
二十四、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
邮政编码:226010
咨询电话:4008280366、0513-85960868、85960968
传真:0513-8596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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