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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12年新生入学须知

来源: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时间:03-15

 

一、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新生,提供学校的有关信息,请登录学校新生预注册系统(http://218.85.130.153:8080/yubaodao),进行预报到注册,以便获得更多帮助。

说明:正式注册以到学校现场报到为准。

二、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1寸免冠半身近照5(黑白、彩色均可)到校报到。因特殊原因911当天不能按时报到者,一定要提前向教务处请假并获得批准(请假电话:05925909016),否则视为不报到,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到考生所在地区高招办领取本人的考生档案(需加盖当地招办公章,不得私自拆封,否则后果自负),报到时应及时上交到各学部报到处,统一存档。

四、学生党、团员须携带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材料。

五、本省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外省生源的新生户口由新生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要迁移户口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报到后集中落在学校学生集体户内。

六、报到地点: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校园内新生报到处。具体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我校当天在火车站、湖滨南路长途汽车站、枋湖长途汽车站、会展中心公交汽车总站设有新生接待点,接待时间为9118:00-19:00。学生可乘坐105126530路巴士直达学校,或乘坐1929303691101109115123651751752755855942948路公交车到会展中心总站下车,再由校车接送到学校。

    七、本学年收费标准及缴交方式

1、学费: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闽价费【2007262号及闽价费【2010253号文件规定,我校高职高专各专业(与菲律宾合作办学的计算机应用专业及闽台合作各专业除外)学费标准为6000/年,与菲律宾合作办学的计算机应用专业(网络方向)学费标准为8000/年,闽台合作各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年。

2、住宿费:根据厦价服【200557号文件规定,每生每学年1100元。

3、缴交方式:新生于94(周二)前将以上两项费用及100元生活费存入学校寄发的储蓄卡内(请足额存入,不在学校住宿的新生不要存入住宿费),生活费打入校园卡(校内食堂及其他消费均使用校园卡,方便学生生活),校园卡及学费发票将于新生报到后统一发给本人。

说明:①除厦门岛内生源一律走读外,其余新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生生活用品需自备,可到校后就近购买。学校将委托银行代扣,存入款项就视同新生同意代扣。

八、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一)奖学金制度有关规定

1、我校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每学年评一次。一等奖学金2000/年,二等奖学金1000/年,三等奖学金600/年,获奖人数分别占班级学生数的3%6%10%。同时每学年还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2、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和5000元。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人数约占在校生的3%;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人数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

(二)助学制度有关规定

1、经济困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可向县(区)资助机构(教育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每生贷款金额为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具体申请程序可向生源所在地市教育部门咨询。

学校帐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帐号:3510 1553 0010 5988 88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槟榔支行

2、政府设立国家助学金,面向在校贫困家庭学生,特困生每人每月资助400元,约占学校学生数的5%;贫困生每人每月资助250元,每学年资助10个月,约占学校学生数的15%

3、我校设立院级助学金,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费减免设全免、甲、乙、丙四等,全免为减免该生当学年学费的总额,甲等为减免该生当学年学费3000元,乙等减免2000元,丙等减免1000元。我校还设立突发性特殊困难补助,每人每次补助1000-5000元,同时设立困难新生专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毕业生专项补助等。

4、我校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一时无法缴清学费的新生,可在报到当天先申请学费缓交,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及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我校也会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5、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校内和校外多种勤工助学机会。

6、需要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各项困难补助的同学,须如实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公章。

九、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说明

根据厦府办【2009176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厦门市从200971日起将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工作的通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21号),个人缴纳100元/人/年。新生报到时须一次性缴纳三年在校学习期间的医保费用共计300。(参见2012年厦门市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我们信守的承诺!

衷心期待你如约而至,在美丽的校园共同放飞青春的梦想!

报到联系电话(92日开学后拨打):

1、学生处:0592-5909022(咨询报到、学生管理、住宿条件、助学贷款、医疗保险等事宜)

2、教务处:0592-5909016(咨询学籍管理、报到请假等事宜)

3、招生办:0592-5955343,5955344(咨询报到、录取专业等事宜)

4、财务处:0592-5909073(咨询缴交学费、住宿费等事宜)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二○一二年七月卅日

责任编辑:fj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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