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章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为保证学院高职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性质、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国代码:12626)
2、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4、学院有三个校区:
龙腰校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杜园校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杜园118号
螺洲校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街12号
5、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等院校,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商结合、以信息技术为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学院被福建省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确认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正式列为第一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2011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全校教职工595人,其中专任教师405人,专任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和硕士以上学历分别占31.6%和56.0%;教育设施配套完善,目前在校生7600多人。
二、招生专业、计划
2014年高职招考具体招生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为准。
三、体检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具体工作和招生监察工作。
五、录取规则和办法
1、我校2014年高职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专业清”的录取规则。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组和中职组,其中高中组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进行择优录取;中职组考生分类别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含照顾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进行择优录取。按第一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后如仍有专业未录满,对未录满专业依据未录取考生的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其所填报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高中组随机调录到同组计划未满的专业直至满额;中职组随机调录到同组同类别计划未满的专业直至满额。
3. 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分别填报第二、第三阶段志愿,并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录取。第二、第三阶段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4、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被学院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6、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1号)精神执行。
六、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学院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举报(申诉和举报电话:0591-87881026 E-mail:jjjc@mitu.cn ) 。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学历文凭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一样,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在学费、学籍管理、 “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一样享有同等待遇。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通知书于2014年4月发放,新生入学须知等新生入学相关要求将在8月中旬寄出。
九、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我院的学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500—800元/年。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十、奖、贷学金制度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 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企业或个人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贫困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提供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及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十一、新生入学及其他
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一样于9月秋季入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生所在就读系部请假。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 吴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 0591—87863074(兼传真) 87833394
学院网址:www.mitu.cn 邮箱: fjxxzsb@126.com
十三、本章程由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