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三侨子女”实行10分的加分照顾
据福建莆田市外侨办消息,针对办理“三侨子女”身份证明的高考考生实行适当加分照顾的政策,莆田做好准备办理“三侨子女”证明,迎接一年一度高考。。
从2014年4月28日至5月20日,莆田市可办理“三侨子女”身份证明,“三侨子女”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2014年福建省对参加高考的“三侨子女”继续实行适当照顾政策,给予10分的加分照顾。户籍在莆田的“三侨”学生参加高考,身份证明需由市外侨办出具。
莆田市外侨办工作人员提醒,办理华侨子女证明的家长取得定居证的,需在住在国连续2年累计不少于18个月居留,取得居留证的,需在住在国连续5年累计不少于30个月居留。家长提供的公证、定居证、居留证、国外出生证等外语版身份证明文件,需到专门翻译中心译成特定中文版式,并附在英文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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