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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理论在歌唱实践中的指导作用

来源:高考网时间:03-23

2016年高考考试即将到来,同学们肯定很关心关于高考的各种考试经验福建高考网小编为大家收集了“音乐理论在歌唱实践中的指导作用”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音乐是表演艺术, 声乐演唱强调的是“以情带声”“声情并茂”,可以说“情”是音乐的灵魂。声乐演唱者对声乐作品本身的全面、正确理*与否是决定演唱时是否有“情”的关键之一,因此,一个歌唱者要有分析、理*作品内容和体验作品感情的能力,并会用歌声去表达作品的内容、思想感情。而理*作品则必须要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作指导。

大家可能都有这么一种感觉:很多人嗓音条件很好,声乐技巧也掌握得不错,可是再动人的歌从他们嘴里唱出来后却平淡无味、难以感人。唱《我爱你中国》无爱、唱《黄河怨》无怨、唱《唱支山歌给党听》无情、唱《松花江上》无怒……究其根源,就是因为这些人只有“声音”而无“音乐”。那么音乐如何来呢?或者说怎样才有音乐呢?

“音乐是情感的艺术”。我国古代《乐记》中提出“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就是指音要由感而发的道理;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其《美学》中也反复强调音乐的内容是感情的表现;徐大椿在《乐府传声》中说:“唱曲之法,不但声之宜讲,而得曲之情尤重……声音绝妙而与曲词相背,不但不能动人,反令听者索然无味矣”。那么,声乐演唱“情”从何来呢?“情”从体验生活中来等老生常谈的话题本文就不再赘述,而是从另一个侧面即作品本身的角度来谈谈个人的看法:我认为声乐演唱“情”从“理”来!这里的“理”为“理*”。具体说就是要理*音乐理论知识,因为要从谱面上理*作品的情感、内容、风格等,歌者必须具备一定的音乐理论知识,才能正确的把握作品的内容、情绪及创作者的创作意图。否则就如李渔在《闲情偶记》中说的一样:“终日唱此曲,终年唱此曲,甚至一生唱此曲,而不知此曲所言何事,所指何人?口唱而心不唱,口中有曲而面上身上无曲,此谓无情之曲”。

“理论指导指导实践”这一哲学观对于音乐表演活动非常适用。一切音乐行为都不应脱离音乐理论的指导,理论是我们理*音乐、表现音乐的桥梁的依据。在演唱实践中要注意音乐表现的准确性,要突出一个“情”字。

音乐表现就是把作品音乐化、感情化、人性化。除作品的内容、风格要准确把握外,还要对作品的创作背景、结构、织体、调式、和声等因素进行分析,才能真正理*作品的内涵,否则,技巧、条件再好也难有“音乐”!

首先:充分掌握和运用歌曲的曲式结构特点,表达歌曲的思想内容与情感。

“音乐作品的合于一定逻辑的结构便称为曲式。”(吴祖强:《曲式与作品分析》)在演唱中通过歌曲曲式结构的完美艺术形式,去塑造歌曲的音乐形象,深刻地表现歌曲的思想内容与情感。歌曲中常见的曲式结构有一部曲式、单二部曲式、单三部曲式以及多部的结构形式。例如《沂蒙山小调》、《浏阳河》等都属于一部曲式,由若干乐句组成、具有完整乐思性质的段落。这类歌曲的结构虽然简单,但曲调都很动听,在演唱时就要着力于把曲调唱得很感人,特别是多段歌词的不同而作不同的表达和处理。如《红梅赞》、《我的太阳》等都属于单二部曲式。由两个明显的乐段组成,前后两段互相对称或对比。在演唱时就要从声与情上,对两个乐段进行对比或发展,去表达作品的思想感情。如《清晰的记忆》、《绣红旗》等属单三部曲式,是由三个乐段连成全曲的整体,第一乐段与第二乐段形成对比,第三乐段带有再现性质。演唱时就要从声与情上,唱出乐段之间的对比与变化,再现时要从感情的内涵与深度上有所区别,从而表达出歌曲的思想感情。演唱者要认真分析研究所唱歌曲的曲式结构与段落特点,在演唱中充分地掌握和运用结构特点,从整体上布局和处理歌曲的艺术表现,对不同的曲式结构及段落,采取不同的表现手法,表达歌曲的思想内容与情感。

第二:充分掌握和运用歌曲的旋律特点,表达歌曲的思想内容与情感。

“旋律是音乐的灵魂和基础。”(李重光:《基本乐理》)它体现音乐的基本内容。歌曲作品的旋律富于歌唱性和抒情性,是最富有表现力与感染力的一种要素。歌曲的时代特征、民族特色首先从旋律中表现出来,它具有鲜明的个性特色、民族风格和艺术“神韵”,它是反映生活、表现情感的最重要的手段。如田歌的《草原之夜》,这首被誉为中国式的《小夜曲》,演唱时如能将辽阔悠扬、优美动听的旋律化作美妙的歌声,就足以表现出歌曲的民族风格、地方特色和沁人肺腑的情感。如美丽其格的《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是典型的内蒙古民歌风格的艺术歌曲,演唱时如能把高亢、舒展、豪放的旋律完美地表现出来,就能展现出蒙古族牧民奔放豪杰的性格和迷人心肺的情感。如舒伯特的《小夜曲》,这首脍炙人口的佳作,演唱时要充分地运用柔和连贯、宁静圆润的声音,表现出清丽含蓄、恬静柔美、富于浪漫色彩的旋律之美,这样就能表达出作品的爱恋之情。演唱者要对所唱歌曲的旋律反复呤唱,细心品味,发掘旋律自身的风格、韵味和情调,从而在演唱中充分地运用声乐技巧表现作品的旋律特点,表达歌曲的思想内容与情感。

第三:充分掌握和运用歌曲的节奏特点,表达歌曲的思想内容与情感。

节奏是“组织起来的音符”,是构成音乐的一个要素。它是音乐作品音乐形象和情绪的重要表现手段。歌曲的节奏赋予曲调鲜明的性格,蕴藏着丰富的表现力,不同的节奏具有不同的音乐形象和不同的艺术表现力。如《大海啊,故乡》(王立平词曲)中,这首优美而深情的歌曲,采用了强弱拍不对称的3/4拍,颇似海浪涌动时骤起慢落的波浪感,并使用了一个主导节奏型贯穿全曲,运用切分、附点等手法使音乐具有海的性格和内涵。在演唱时就要把握歌曲的这一个节奏特点,充分地运用其表现力,唱出“大海就是我故乡”的主题思想。演唱者要对歌曲的节奏认真领会,把握情绪脉搏的节奏律动,从而在演唱中充分地掌握和运用节奏的推动力和表现力,表达歌曲的思想内容与情感。

第四、充分运用和发挥歌曲中力度的变化与对比,表达歌曲的思想内容与情感。

力度是音乐中音响的强弱程度与变化。歌曲中的力度与歌曲的内容和情感有密切的关系,它是演唱者表达情感和塑造音乐形象的有利手段。在演唱中运用声音力度的变化,能塑造各种不同的音乐形象,表达各种不同的情绪与情感。一般表现强烈的情绪时,多用较强的声音,表现温柔的情绪时,多用较弱的声音,但有时用弱音表现强烈的感情往往比强音更生动、更感人、更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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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ian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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