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军队院校招生方案出台 考生有11大须知
东南网6月8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2012年军队院校(含国防生)招生政审和面试、体检方案敲定。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有意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应于6月15日至20日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登记并进行政治考核,逾期不予办理。
今年,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含国防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考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且结论均为合格。6月30日至7月4日,军队院校(含国防生院校)进行招生面试、体检,考生须持本人《政治考核表》、准考证、学生证和3张1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版彩照参加。
面试点设在省军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福州市铜盘白龙路2号白龙宾馆),体检点设在省军区机关医院(福州市铜盘白龙路3号,白龙宾馆向前100米)。
7月6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将公布体检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当日向省军区招生办提出复查申请,并于7月7日上午8点前到省军区招生办指定医院进行复查。
省教育考试院、省军区招生办提醒,考生要注意以下11大事项:
1.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含国防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2.高考结束后,6月15日至20日期间,意向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应自行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登记并进行政治考核。
3.凡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院校)的考生,都应参加由省高招办和省军区招生办共同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考生应及时到当地人武部领取盖有政治考核合格结论的《政治考核表》,并自带合格《政治考核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
4.面试、体检的地点:面试点设在福建省军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福州市铜盘白龙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