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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推出“互联网+”大赛奖励办法 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并视同国家科研项目

来源:华侨大学时间:10-10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师生创新创业热情,鼓励学生积极参赛,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日前,我校出台了《华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暂行)》(以下称《奖励办法》)。

    根据《奖励办法》,奖励对象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国赛、省赛和校赛获奖学生团队与指导教师团队。

    奖励标准及条件方面,将根据获奖等级进行奖励。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金奖的学生团队可获5万元奖励,指导教师团队可获3万元奖励并视同主持完成一项国家级科研一般项目;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银奖的学生团队可获3万元奖励,指导教师团队可获1.5万元奖励并视同主持完成一项省部级科研一般项目;获得省赛、校赛奖项可获相应级别奖励。另将评选若干优秀组织奖,奖励单位基本工作经费0.5万元,参赛项目进入国赛并获得银奖及以上的,在奖励基本工作经费的基础上追加奖励1万元。

    据悉,我校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于3月9日召开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动员大会,并敦促各学院积极配合,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和平台,我校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至4月下旬接受参赛报名,决赛将于6月举行。本《奖励办法》自4月6日起执行,后续将另行推出参与“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本科生学分奖励或学分转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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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j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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