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入选福建省"互联网+培训机构 教育实践基地"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17年福建省“互联网+”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闽教高〔2017〕18号)文件,我校申报的“互联网+新农人”培训机构入选福建省“互联网+培训机构 教育实践基地。
福建省“互联网+培训机构 教育实践基地”遴选是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0号)精神,经遴选认定为“互联网+”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的,一次性给予50-100万元的奖励。我校申报的“互联网+新农人”培训机构获得80万元的奖励。
此次申报的“互联网+新农人”培训机构是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申报。全省共有我校等3所高校申请设立的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被确定为2017年省级“互联网+”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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