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一、招生项目、降分政策及拟认定资格生人数
招生类别 | 降分政策 | 招生项目 | 拟认定资格生人数 | 备注 |
民乐类 | 甲类 | 笙 | 1 | |
扬琴 | 1 | |||
中阮 | 1 | 同等条件下具备三弦演奏能力,且演奏水平较高的考生优先 | ||
大提琴 | 1 | |||
低音提琴 | 1 | |||
乙类 | 笛子 | 2 | ||
唢呐 | 2 | 同等条件下具备管子演奏能力,且演奏水平较高的考生优先 | ||
笙 | 1 | |||
柳琴 | 1 | |||
扬琴 | 1 | |||
琵琶 | 2 | |||
中阮 | 2 | 同等条件下具备三弦演奏能力,且演奏水平较高的考生优先 | ||
二胡 | 6 | |||
大提琴 | 3 | |||
低音提琴 | 2 | |||
打击乐 | 3 | 将同时考查排鼓、定音鼓或键盘打击乐中的一项 | ||
舞蹈类(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等) | 甲类 | 男 | 1 | |
女 | 3 | |||
乙类 | 男 | 4 | ||
女 | 5 | |||
键盘乐类 | 乙类 | 手风琴 | 3 | |
双排键电子琴 | 2 | |||
声乐类 | 乙类 | 女高音 | 2 | |
女中音 | 2 | |||
男高音 | 3 | |||
男低音 | 2 |
注:甲类降分政策指降至一本线(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乙类降分政策指降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浙江省考生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上海市考生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4分)。详细内容请参看后文“资格认定”部分。
以上所列项目为本年度计划招生项目,未列出的项目本年度不招生。同项目有不同降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申请一种降分政策,录取时申请不同降分政策的考生分开排队。考生可以兼报,最多兼报一项(舞蹈、声乐两大类内部各子项目互相不能作为兼报项目)。兼报项目的考生,两项测试分数不叠加,按各测试项目分别排队。学校可依据测试生源情况调整各项目资格生计划数,宁缺毋滥。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2.具有我校招生项目的艺术特长且文化课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3.若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一专业测试,则考生须参加该测试且成绩合格。
4.考生原则上要求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具有较高独奏、独唱、独舞能力,中学阶段具备3年以上参加乐团、舞蹈团、合唱团经历。舞蹈类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公分,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公分。
三、日程安排
1.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报名。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7年1月13日结束。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应于2017年1月15日前(以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收件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采用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寄至我办。特快专递内容一栏需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材料务必完整并统一邮寄;影像资料寄出前请测试,并在邮寄时做好包装,防止损毁。报名材料是否寄达,均以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报名系统内查询到的寄达反馈信息为准。无论考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报名材料包括:
(1)《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表》和《中学推荐表》。《报名表》要求在考生照片处加盖中学骑缝公章。《中学推荐表》成绩部分由中学教务部门填写,并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2)艺术水平证明材料:考生中学阶段的校级(含)以上学生艺术团活动经历证明(连续两年以上的)、参加地市级(含)以上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地市级(含)以上大型演出活动的演出照片、节目单等。以上材料均需中学加盖学校公章。
(3)影像资料:器乐类考生提供本人演奏及参加演出的影像资料;舞蹈类考生提供包括考生自选舞蹈剧目及基本功、技巧展示等内容的影像资料;声乐类考生提供考生本人演唱及参加演出的影像资料。其中,影像视频应以MP4格式保存于U盘提交,且必须是同期声录制,不得在后期进行任何修饰处理。请将视频文件命名为招生项目及考生姓名(例如:女高音_张红)。
考生需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未入学的,取消测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
2.初选:我校将根据学校艺术团发展需要和考生报名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初选后,确定测试入围名单。入围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2月20日后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公布,报名考生可届时查询。入围考生请于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下载《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指南》。
3.报到:测试入围考生请于2月25日上午到我校报到。报到时须进行现场拍照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艺术项目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4.文化课考试:2月25日
5.政策说明会:2月25日
6.艺术项目测试: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