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为满足中国人民大学体育运动队发展需要,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和签约参考人数
招生项目 | 签约参考人数 | 优先条件 | |||
文化单考 | 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 65% | 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 |||
重点发展项目 | 男足 | 3 | 6 | 4 | 守门员优先 |
男排 | 2 | 3 | —— | 副攻优先 | |
一般发展项目 | 网球 | —— | —— | 3 | 女生优先 |
女篮 | —— | —— | 3 | 优先次序一:中锋 优先次序二:前锋 | |
男篮 | —— | —— | 3 | 后卫优先 | |
女足 | —— | —— | 3 | 优先次序一:前卫或前锋 优先次序二:后卫 | |
武术 | —— | —— | 2 | 优先次序一:传统类 优先次序二:太极类 |
注:学校将根据各项目生源情况确定最终签约人数,宁缺毋滥。球类项目考生限报一个场上位置,请考生根据个人特长合理报考。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
2.报考的运动项目与运动等级证书一致;
3.截至2015年8月31日,年龄不超过22周岁(足球、排球、篮球项目,不超过20周岁)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5.专业水平达到《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初选基本标准》。
三、报名及初选
1.网上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月21日结束。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中国人民大学阳光招生信息平台,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下载打印《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和相关证明后加盖公章。
2.考生应于2月26日前(以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收件日期为准),将《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名次证书(成绩证明)和对应的比赛秩序册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特快专递形式(特快专递内容一栏需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字样)邮寄到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无论考生最终是否被中国人民大学录取,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凡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中国人民大学根据学校运动队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申请者的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选后确定测试入围名单。初选时依据的评审标准,请查看《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初选基本标准》。该标准为最低参考标准,如考生报名人数过多,中国人民大学将适度提高初选标准。
4.中国人民大学将于3月1日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公布专业测试入围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