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你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对于何种情况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减免?
问:你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1)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金额最高每学年8000元,外省市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贷款,也可在我院统一申请办理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免交国家助学贷款利息。
(2)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3)助学金,经过我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以资助贫困学生的一部分生活来源,根据学生家庭贫困情况分为:3500元/生·年、2500元/生·年、1500元/生·年三个档次。
(4)分期付款,对于难以支付全部学费的学生,可酌情允许其申请分期支付所需学费。
(5)勤工俭学,学院将为家境困难的在读学生提供或推荐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
问:你院对于何种情况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减免?
答: (1)以退役士兵身份考入我院的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最高减免8000元/年。
- 在我院就读期间应征入伍的学生,可申请补偿入伍前规定完成学年的学费,最高补偿8000元/年;退役后退学的,可申请学费减免,最高减免8000元/年。
- 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按国家规定,可申请学费补偿,最高补偿8000元/年。
- 我院高校毕业生到上海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按上海市规定,可申请学费补偿,最高补偿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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