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奖学金及资助
奖学金及资助
第二十四条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际交流奖学金、特别荣誉奖学金、学生体育运动奖学金等。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新生报到现场专门设置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需持家庭所在地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入学后,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和社会资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以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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