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下达2017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助学金、免费教材指标的通知
各系、中职班级:
按照《青海省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50号)精神和《关于印发青海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财行〔2007〕956号),根据青海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学前、普通高中、中职三年免费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教字[2017]220号文件,中职一、二、三年级全部学生实行国家免学费政策;中职一、二年级全部学生实行国家免费教材政策;中职一、二年级农村、城镇、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六州地区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现下达我院2017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助学金、免费教材指标。
为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对公办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所有在校生免除学费,并免费提供一、二年级国家规定的教材。免学费教材每生每年400元标准(200元/学期/生)予以资助。
二、国家助学金享受范围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农村(含城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城市户籍的20%)、六州地区学生。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1000元/学期/生)予以资助。
各系、班级要准确把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对象和资助范围,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可在网上查询)文件要求来执行。
四、从以往各类评奖、助学金工作申报中,出现了信息不能按时上报、上报信息不清、身份证号码错误、学生证号错误、银行账号错误、同音字混写、贫困鉴定不清等多种问题,给学生奖助工作、特别是资金按时到位带来困难,为确保资助工作正常进行,请各系、班认真组织评选、申报、信息材料上报等工作。
五、各系于2017年4月24日前将“2017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汇总表”“2017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含电子文档Excel表)、 “2017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免费教材学生汇总表” (含电子文档Excel表)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审批表”(注:只需城市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填写即可) 、系部公示、上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学生处,同时加盖各系公章。
六、各系、班级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学生处联系。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7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