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7级新生报到须知
亲爱的新同学:
你好!祝贺你录取为我校大学生。为方便你顺利来校报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做好各项准备。
一、报到入学时间:2017年9月9日 8:30-18:00 ( 报到后立即安排住宿、体检、军训、入学教育)
二、报到地点:广州市 番禺区 沙湾镇 市良路1342号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番禺理工学院)
■乘车路线可登录坐车网进行查询,目的地设置为“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或番禺理工学院”,详细来校线路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来校报到路线》。
■报到当天我校在番禺市桥汽车站(车站正门对面)、番禺汽车客运站、地铁3号线番禺广场站A出口设新生校车接站点,安排专车往返学校。
注:到达广州南站、广州火车总站和广州火车东站的新生,乘坐地铁,到达3号线番禺广场A出口,到达校车接站点。
特别提示:
1、9月9日新生报到当天,我校安排师兄师姐进行一对一接待新生办理报到手续服务。提前报到学生只安排临时住宿,建议考生统一在9月9日当天来校报到。
2、学校将统一按所在专业为已缴费的新生安排宿舍,新生报到当天即可入住已编排好的宿舍(考生不需提前来校报到申请宿舍床位,只需按时缴交学费)。
3、如外省考生因乘车等问题需提前报到,建议只需提前一天报到即可,我校先安排临时宿舍,所有报到手续均在9月9日当天办理。
4、学校通过银行扣划学杂费后的5个工作日,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上的准考证号登录学院财务网站查询个人缴费情况, (用户名和密码都为高考准考证号)。
5、个人缴费银行卡必须先到任何一家中国银行柜台或中国银行大厅自助机激活后,方可办理缴费或转帐,否则我校无法正式扣费。同时考生也可核实该卡是否办本人缴费专用卡,以保安全。
6、目前尚未缴费,收到通知书后尽快按缴费须知要求缴费,我校将于9月4日进行第三次扣费。如出现已经缴交但尚未扣费情况,考生只需等待学校再次扣费即可。
7、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教务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详情见报到须知说明)。同时发邮箱到我校招生办邮箱以便确认(邮件主题和内容为:考生号+省份+姓名+联系电话+申请报到时间+申请理由)。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我校将于9月18日向广东省考试院办理尚未报到考生注销学籍手续,一经注销,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8、如遗失录取通知书或尚未收到录取通知的考生,可在新生报到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到招生办进行录取资格认证,由招生办开具录取证明后,可正常办理新生报到手续。
三、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新生缴费须知》
四、注意事项:
1.报到时须交验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同时带1寸免冠彩色照片10张备用。
2. 正式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盖章说明:我校的录取通知书由校长亲自授权签发,每一份都有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校长何友义的签章,同时加盖有我校招生办公室章。考生可以登录该省考试院所指定的录取信息查询网站或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录取信息,同时可通过扫描录取通知书上的微信二维码验证真伪性。
3. 户口迁移事宜:
根据广公(户)字[2003]186号文件通知的精神,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转入我校集体户籍(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学生如结婚或生育,需按有关规定接受学校的计生管理。如当年不办理户口迁移,跨年度不再受理。
(1)新生若需办理户口迁移,应准备如下资料: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面均须复印在同一面上,纸张规格:A4);选择将户口迁来学校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2)户口迁移证的注意事项:新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请对以下事项认真检查、核对:①户口“迁移地址”要正确。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为:广州市番禺区市良路1342号。请生源地公安户籍部门的同志按此办理。②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不能用别名或曾用名代替,如录取通知书和迁移证上姓名不一致时须于迁出前改正。所持身份证号码与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③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吗、出生地、籍贯、婚姻状况、迁移原因、原住址、迁往地址等项目要齐全。出生地、籍贯必须具体到:××省××市或××省××县。④《户口迁移证》上所盖的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的不能入户。⑤领到《户口迁移证》后,要认真仔细核对。发现与个人资料不相符、字迹不清晰的应及时在当地公安机关更换迁移证,也不得擅自涂改,涂改无效,公安部门将无法办理入户手续。⑥已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学生,在办理户口迁移时请不要将身份证交还当地办证部门,也不要将身份证剪角。身份证遗失的要到派出所挂失并由派出所开具报失证明,入学办理新身份证时交到学校保卫处。
(3)受理日期:2017年9月25至10月20日。如在受理截止日期前不办理户口迁移,跨年不再受理。非因特殊情况,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将户口迁出不能迁入。
4.医疗保险事宜:根据规定,在校大学生必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参保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费用由学校通过杂费代收代缴。符合相关条件的在校生可凭相应证明免费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详情见《2017年度在校大学生免费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5.考生按照规定自带档案(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生办或到所读中学领取)来校报到,注意不能自行打开档案材料。
6.党、团员自带组织关系:凭录取通知书到所读中学领取密封的党团材料,新生报到时交我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组织部。
7.未能按期入学报到说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教务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以旷课论处,取消入学资格。我校统一到省考试院办理不报到新生电子档案注销工作,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8.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入伍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 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连同入伍通知书,在新生报到日前到教务处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或由当地征兵办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加盖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在新生报到日前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无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而被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9.生源地助学事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所在省份有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可向当地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并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10.床上用品(床规格为197CM X 90CM )和生活用品可自带,也可自行在学校超市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