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宣讲培训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政策,1月8日下午,我院联合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在东阶梯教室开展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宣讲培训会。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杨春波副局长、陈农科长、李翡颖副科长,洪山税务所郑辉副所长、王显、黄逸等6人到场为我院教职工作政策解读和操作培训。宣讲培训会由我院林行副院长主持。
林行副院长首先代表学院致欢迎辞,对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随后,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杨春波副局长发言,表示希望通过宣讲会向我院教职工普及国家新个人所得税纳税政策,确保我院广大教职工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政策、填报信息。
政策宣讲培训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李翡颖副科长围绕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总体情况、条件标准和操作方法三个方面为我院教职工进行了认真讲解,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就新个人所得税法扣缴申报作了具体指导。最后,通过现场提问环节,对老师们的提问进行了一一解答。
林行副院长首先代表学院致欢迎辞,对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随后,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杨春波副局长发言,表示希望通过宣讲会向我院教职工普及国家新个人所得税纳税政策,确保我院广大教职工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政策、填报信息。
政策宣讲培训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李翡颖副科长围绕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总体情况、条件标准和操作方法三个方面为我院教职工进行了认真讲解,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就新个人所得税法扣缴申报作了具体指导。最后,通过现场提问环节,对老师们的提问进行了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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