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2020年“3+2”专业招生简章
为适应群众文艺和繁荣文化事业建设的需要,使艺术教育更好地为当地经济文化建设服务,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杭州艺术学校合作,开展“3+2”音乐表演(舞蹈)专业的招生。为保证高校教育办学质量,确保考试选拔环节公平、公正、公开,特制订本“3+2”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 | 学制 | 招生 人数 |
层次 | 收费标准 (元/年) |
就读校区 |
01 | 音乐表演(舞蹈) | 2 | 25 | 专科 | 9000 | 桐乡乌镇校区 |
注: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上级主管部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序号 | 专业 | 考试科目 | |
01 | 音乐表演(舞蹈) | 专业课 | 文化课 |
注:(1)专业课:舞蹈基本功测试;即兴编舞(抽签选择音乐)。
(2)文化课:语文、英语(听力不考)、数学。
2.考试时间及地点
(1)专业课考试时间:6月23日9:00—11:30。
(2)文化课考试时间:6月24日(其中语文9:00—11:00;英语13:00—14:30;数学14:45—16:15)。
(3)考试地点:杭州艺术学校(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3.专业课、语文、英语和数学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4.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180元/人。考生报名缴费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概不退还。
5.成绩公布时间为7月初。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有无漏评、漏登,积分及统分是否有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6.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三、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总成绩7:3比例综合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均须参加考试,任缺一课者不予录取。
3.考生专业课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文化课总成绩学校只认可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按照录取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进行录取。如考生存有加分,请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当天(6月24日)向我校招生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一律不予认可。
5.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课成绩×3×70%+文化课总成绩×30%。
四、报到
1.经审批录取的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高中(中专)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高中(中专)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3+2”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五、其他
1.录取结果请考生于7月初在我校招生网查询。录取通知书于7月中旬寄到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
2.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至桐乡乌镇校区浙江传媒学院音乐学院。
3.我校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根据浙江省物价统一核定,学校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600元。
4.本简章所公布的学费、住宿费如有变动,按2020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5.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杭州下沙校区)
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西路998号 (桐乡乌镇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