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20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 1933 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1996 年 进入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5 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 共建高校,同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2017 年,学校进入国 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 美。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体育人文社会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培育), 学院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体 育学博士后流动站,已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还拥有国家 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级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基地、以及广 东省中小学体育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学院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良好的体育场馆 设施,运动训练专业的学制为全日制本科四年,主要培养从事运动训练实践的教 练员和专项体育教师,修完规定学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学校全称:华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574
学校地址:华南师范大学现有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南海校区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费标准:6850 元/学年(2020 年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一、招生计划:全国招生(不含港、澳、台),招生计划约55人。各项目最终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而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项目,其招生计划余额调配到其他合格生源多于计划数的项目。
招生计划
二、招生项目: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网球。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符合 2020 年高考报名条件。
(二)足球项目须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其余招生项目须具备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考生报名时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考生运动员等级以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 教联盟 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三)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 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要求,裸眼视力任 何一眼低于 4.8 或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男子身高低于 168 厘米,女子身高低于 158 厘米者 谨慎报考。
(五)广东省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 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 D 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 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 D 级或以上等 级,其他省如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的按所在省招生办的具体要求。
四、报名及缴费办法
(一)报名
1.注册: 2020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或“体教联盟 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 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
2.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在“体育招生系统”内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报名成功 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许修改。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10 日 12:00。
3. 考生依据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 好志愿顺序。我校依据志愿梯次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经分项目统一调配后仍未完成 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
(二)缴费
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 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不予以确认。考生 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将不能调整。
五、考试
(一)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 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 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2.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
3.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8 日至 5 月 10 日,具体时间、地点由体育总局另行通知。
(二)文化考试
1.考试时间
2.考生 4 月 10 日 12:00 后登陆“体育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3.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于 4 月 18、19 日参加文化考试。
六、录取原则
(一)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 3:7 比例进行综合评 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在文化成绩及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 各项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评价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经分项目统一调配 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
(二)如考生综合分相同,则按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录取,如考生体育专项成绩也相 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三)对具备一级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降低 30 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 线下降低 50 分录取。
(四)足球项目如守门员生源不足,优先将该计划调整至非守门员录取。篮球、排球、 足球男女间生源不均衡,优先在该项目中相互调整。田径项目如径赛田赛生源不均衡,优先 在该项目中相互调整。
(五)剩余名额调配办法: 各项目剩余名额集中统一调配,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中,分 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各项目的综合分最高者为第一候补人选,首先按综合分从高到 低排序依次录取各项目的第一候补人选,如此类推,直至剩余名额录取完毕。如有考生综合 分相同,则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六)考生若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 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七、其他
1.如教育部或广东省 2020 年关于运动训练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 生简章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