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推进我校体育文化建设,普及和提高体育竞技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总规模不超过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具体招生项目及计划数如下:
招生 项目 |
男子 |
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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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小项 |
计划数 |
位置/小项 |
计划数 |
|||
单招 |
统招(二本线) |
单招 |
统招(二本线) |
|||
足球 |
前锋 |
3 |
||||
前卫 |
1 |
3 |
||||
后卫 |
3 |
|||||
守门员 |
1 |
|||||
篮球 |
前锋 |
1 |
||||
中锋 |
2 |
|||||
后卫 |
1 |
1 |
||||
网球 |
单打 |
1 |
5 |
单打 |
6 |
|
游泳 |
蝶泳 |
2 |
蝶泳 |
1 |
||
仰泳 |
1 |
仰泳 |
1 |
|||
蛙泳 |
1 |
蛙泳 |
1 |
|||
混合泳 |
混合泳 |
2 |
||||
自由泳 |
3 |
自由泳 |
1 |
|||
田径 |
中长跑 |
1 |
4 |
中长跑 |
1 |
3 |
跳跃 |
跳跃 |
|||||
短、跨 |
短、跨 |
备注:
1.所有测试项目成绩统一按照得分进行排名。
2.若各位置/小项招生计划未完成,其招生计划不调整至其他位置/小项。
3.“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理科面向全国招生,文科仅面向河北、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十一个省市招生,高考综合改革面向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招生。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及要求:
1.符合2020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由省级教育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曾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教育厅主办的中学生足球、篮球、网球、游泳、田径比赛或全国中学生足球、篮球、网球、游泳、田径比赛。集体项目报名的考生在高中阶段(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须至少参加2次省级(含)以上级别的比赛。
3.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4.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我校招生项目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同时名次须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要求),并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中公示的考生,方可申请报考我校。考生所持有的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特别说明:
1.“省级(含)以上级别的比赛”是指教育部(教委)、体育总局(体育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
2.网球项目考生报名条件仅限单项比赛(含双打)成绩。
3.足球、篮球项目考生不接受在中国足球协会、篮球协会注册过的运动员报名。
4.持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可申请单招或统招,但不能两者同时申请。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16日16:00,请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下载《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申请表》。申请表下载后请用A4纸打印,须交由考生毕业高中审核、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传至报名平台。关于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考生可以阅读“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使用说明”。
根据教育部要求,游泳项目测试实行全国统测,学校不再组织专业校测。游泳项目的报名、报到和测试相关要求及流程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部分项目统测和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26号)相关规定执行。游泳项目考生除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外,还须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选择“高水平运动队”进行报名。
2.上传材料
考生须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材料(报名材料不需邮寄),报名截止后仍未上传报名材料或未按规定上传报名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上传材料包括:
(1)《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申请表》原件的扫描件
(2)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的扫描件
(3)考生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资料截图。
(5)考生报考项目近三年获奖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原件的扫描件
(6)集体项目的考生须提供至少2次参加省级或以上级别的比赛且是该队主力队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足球、篮球高水平运动队主力队员信息确认表》)。
说明: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认定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3.初审结果查询和网上缴费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资格的审核,确定具有参加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资格的名单。请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体育专项测试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初审通过的考生请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完成网上缴费,我校不再另行通知。体育专项测试费用标准为200元/人。考生必须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接受补缴和现场缴费。缴费后,无论参加测试与否,测试费不予退还。
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20年1月20日起
确认考试及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1月20日—1月23日
4.报到
时间:2020年3月7日9:00—20: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地点:详见准考证。
注意事项:
(1)报到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中所有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申请表》、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近三年竞赛成绩册及秩序册、集体项目主力队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含高中阶段参加2次省级及以上比赛的相关证明)等。
(2)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提供保单原件。凡因在测试过程中出现身体异样(如心脏病等)或出现运动伤害(如肢体受伤)影响测试,我校不承担责任。
(3)报到时,考生须按照我校要求采集核验指纹信息。
(4)报到时,考生须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游泳项目的报到相关要求及流程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部分项目统测和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26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文化课测试安排
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参加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测试,报名时间、流程及测试时间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部分项目统测和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26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体育专项校测安排
测试时间:2020年3月8日
测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
注意事项:
1.游泳项目由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统测,我校不再组织校测。
2.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须配合完成兴奋剂检测或抽检,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测或抽检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体育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体育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细则》。
七、名单公示
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所有考生测试成绩,我校将分项目和位置确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予以公示。
1.对于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得分择优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单招考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并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2.对于其他考生,我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得分择优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统招考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并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八、录取优惠政策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执行以下降分标准和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参加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对于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对其他考生,当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时,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备注: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控制线。
九、录取专业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以下专业:
文科:社会科学试验班(公共管理与法律复合人才培养)
理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其他考生可申请以下专业:
文科:社会科学试验班(公共管理与法律复合人才培养)、外国语言文学类
理科:工科试验班(新材料、新能源与电子化学)、工科试验班(机器人、电气信息、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类(智能感知、光通信与显示、智慧照明)、工科试验班(智能仪器、智能控制)、工科试验班(电子信息与地球科学复合培养)、计算机类、航空航天类(航空电子及控制、无人驾驶航空器技术)、数学类(数据科学与计算、数学及应用、计算科学)、生物医学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各招生专业名称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名称为准。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考生不区分文理,但考生仅能报考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目录中且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普通类招生计划的专业,同时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4.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在考生文化课测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其他具体情况,参考考生专业志愿确定考生最终录取专业。考生须服从学校最终确定的专业。
十、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16日16:00
2.初审结果查询:2020年1月20日起
3.确认考试及网上缴费:2020年1月20日—1月23日
4.打印准考证:2020年3月4日—3月6日
5.报到:2020年3月7日9:00—20:00
6.体育专项校测:2020年3月8日
十一、入学与复查
1.新生入校三个月内,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育专项复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须认真参加并完成学生各运动队的训练及比赛,遵守学生运动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未能达到训练要求的,将按照我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处分。在校期间,高水平运动队成员须完成针对高水平运动队开设的附加必修课程。
十二、监督机制
1.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所有项目测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像。
2.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部门。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提供证明材料。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本招生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