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录取高校选择复读?每年都有不少考生这么做,但有几点需注意
每年在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时,总会遇到一些考生和家长有这样一种心理,高考没考好的考生,抱着先填报志愿试试运气,如果能被录取一个相对满意的高校就去读,如果录得不满足,或者有的考生在高校读一段时间不想读了,就回家复读再干一年。今年同样也遇到了这样的考生。
被高校录取放弃后选择复读,这种现象并不少见。过去这样做对考生并没有什么影响,但近年来有的省份却对这类考生有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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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高中招生政策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进行高考报名。
因此如果考生被高校录取并注册学籍的同学,想第二年复读是无法进行高校报名的。
当然国家也规定,被高校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并且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同时,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报到截止日起20天之内反馈到各省市招生考试部门。
因此按道理,虽被某高校录取但考生未报到,高校是不应该给考生注册学籍的,也就是说这部分同学并不影响第二年的复读。但怕就怕有些高校出于某些原因,未按规定给考生注册了学籍。
所以这一部分同学要注意,可以询录取高校有没有建立自己的学籍,避免影响自己第二年高考。但已经报到了甚至上学学习过一段时间,再想着要退学回家复读的同学,在高校肯定有学籍,那就只能与学校沟通,办理退学手续,不然下一年高考是无法报名。
02
近年来,不断有一些关于被高校录取但放弃入学的行为界定为“失信”行为,并将这种失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的传言。
其实这还真不是传言,我所知道的,从2018年开始,河南省就是这样做的,而且对这类同学第二年高校还有限报志愿的限制。
河南省的规定是: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录取后不入学,浪费招生计划资源,损害广大考生的利益,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第二年再次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失信事实将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可以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拒绝录取失信考生。
这一规定给被高校录取但不想就读选择复读的考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这类的同学不仅在第二年只有两个志愿院校可报,大大增加了滑档和退档的风险,而且如果高校拒绝录取这样“失信”的同学,那也没有办法,第二年复读所付出的努力就化为泡影了,这样做的风险太大。
当然到目前,我除了知道河南省有这样的规定外,没了解到还有没有其他省市也是这么做的。如果有同学被高校录取不读选择复读,一定要先了解本省的政策后再做决定。
不过对于大部分省份而言,暂还没有这一规定,国家的高校招生政策中没有做出这样的规定。
03
当然个人也并不鼓励考生们这样做,由于规定各高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得再行组织补录或换录,因此这样不仅让高校会招不满当年的招生计划,也就直接影响到占用了其他同学的上学机会,造成招生资源的浪费。
所以对于像河南省有这类规定的省市考生,如果真的对自己考试成绩不满意,可以在志愿填报时全部采用冲的原则,冲到了自己能接受的高校就上,否则就复读。要么直接放弃填报志愿而选择复读。
也许有的考生和家长,对于河南省这样的规定不理解,从某种角度,由于现行的平行志愿模式下,高校录取的“调剂”机制,让不少考生会遭遇到专业调剂,使得有一部分同学因不能接受所学专业“被迫”选择复读。但也不得不说,这样做的同学多了,实在浪费高校招生资源,也损害了其他考生的利益。
不过随着新高考的不断实施,“专业+院校”模式下的志愿填报不存在专业调剂的情况,也许这类考生会减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