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助学及奖励政策
为了确保被我校录取的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丧失升学深造的机会,同时更好的激励和培养优秀学子,学院制定了多种助学和奖励政策,具体如下: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申请资助标准人均3300元/年。
3.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向户口所在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获得8000元/生/年的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拨款150万用于勤工助学资助,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约120个,针对优秀贫困学生可优先安排勤工助学,最高每月可获取补助2000元。
5.校内奖学金
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其中特等奖学金5000元,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
6.百万励志工程
学校每年拔出专款100万元用于无偿资助家庭家庭经济贫困、生活俭朴、品学兼优的学生,按学校的相关要求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每学年可获得3000-5000元不等的资助金额。
7.培优工程学生奖学金
奖励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竞赛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获得国家级奖项分别给予50000元(金奖、一等奖)、30000元(银奖、二等奖)、15000元(铜奖、三等奖)的奖励;获得省级奖项分别给予30000元(金奖、一等奖)、20000元(银奖、二等奖)、10000元(铜奖、三等奖)的奖励。
温馨提示:《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是申请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等相关助学项目所必须提供的资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下载:官网,党政机构选择学生处主页,进入学生奖助,学生资助页面点击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新生务必如实填写,按照信任在先的原则,学生不再需要到当地村镇、街道盖章。为了证明相关身份,学生仍需出示有关证件,如扶贫帮扶手册、五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儿童福利证、低保证、特困职工证、救助证、低收入证、优抚对象证明、因公牺牲警察证明、残疾人证、户口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