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此外,色盲、色弱及嗅觉和听觉不合格者不能报考商品学、环境科学、信息科学等专业。
5.我院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并对外省艺术类和体育类加试成绩均予认可。
6.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无男女比例限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8.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高考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若各省考试院针对艺体类专业录取有所规定录取时则执行各省考试院录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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