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录取规则
1.实行“学校负责,省招考办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加、降分投档政策,以各省(市、自治区)位次排名及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3.往届考生和应届考生录取时没有区别,享受同等待遇,助产专业只招女生。
4.同一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5.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以上原则调剂录取到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计划满额,则退档处理。
6.同分考生的投档排序规则原则上以各省(市、自治区)文件为准。若各省(市、自治区)无相关文件,则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理科类考生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
7.学校目前只提供英语教学,因此非英语考生报考学校原则上应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8.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9.新生入学后,根据教育部关于新生入学与注册有关规定,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入学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在招生及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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