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一、新生入学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报到时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
身份证和密封的中学档案办理入学手续。艺术、体育类新生还须带专业考试《报考证》。证件
不全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须于报到截止日前来函(电)并附原单位
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延时报到。未经请假或逾期不
报到者,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入学报到时将个人档案直接
交所在系,务必不要邮寄中学档案,以免档案丢失。
三、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中共党员需带县级以上组织关
系介绍信转德州学院党委组织部;共青团员需带团员证和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德州学院团委。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按照学籍管
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并报请有关
部门追究责任。
五、新生须按下列要求缴纳费用:
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缴纳标准及缴纳方式见《新生缴费须知》。学生校内消费使用校
园卡,办理校园卡(首次)免费。咨询电话:0534-8987856(工作时间:8:00-12:00;14:30
-18:00)。
六、公寓管理:学校对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家庭住址在学校3公里范围之内的,可
以办理走读。按山东省教育厅统一要求,由教育厅指定的供应单位提供统一规格、型号的卧具
(包括被罩、床单、枕巾各二件;棉被、棉褥、夏凉被、床垫、枕头、蚊帐、口杯、脸盆、毛
巾、暖瓶各一件),按山东省教育厅统一招标标准,卧具费 500元。根据省质监局、教育厅文
件精神,对自购自带的床上用品,入校时进行登记,报省纤检局备案待查,严禁将劣质或不洁
床上用品带入校园。咨询电话:0534-8987876(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00)。
七、根据山东省公安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我省大中专
院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要求,我校录取
的山东省内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山东省外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
在校期间按照暂住人口管理规定进行登记、管理。(工作时间:8:00
-12:00;14:30-18:00)。
八、新生需自带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彩色半身免冠正面照片3张,以便办理有关证件。
九、凭《录取通知书》乘坐火车时可以享受半价优惠待遇。
十、9月7日—8日报到,报到期间,每天8:00—18:00学校在火车站、汽车站与火车东站
设有新生接待处,学校备有接待专车。新生可从火车站或汽车站乘12路公交车至德州学院站下
车。也可从火车东站乘106 路公交车到火车站或汽车站下车,转乘12路公交车至德州学院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