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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关于2021年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专业的对应情况说明

来源:沈阳音乐学院时间:07-07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一)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

(二)办学地点及校址:

1.三好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招生专业:艺术史论、音乐学(五年制)、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

2.桃仙校区: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9号。招生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3.长青校区: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18号。招生专业:艺术与科技、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

4.大连校区:大连校区暂迁沈阳教学,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新生就读地点为三好校区,大连分院舞蹈系新生就读地点为长青校区。招生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6.0万平方米(约合689.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2.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5平方米;生师比8.3﹕1;专任教师110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5.27%,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4.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002.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560.7元;图书70.1万册,生均图书73.6册。

二、沈阳音乐学院关于2021年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专业的对应情况说明沈阳音乐学院

责任编辑:l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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