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音乐学(音乐治疗方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简介
音乐治疗专业是长治医学院是特色专业之一,2007年开始招收第一届本科生,是国内少有的几所招收此专业的院校之一。拥有一支年轻的专业教师队伍,通过与北京同仁医院等实习基地的合作,培养面向未来的音乐治疗师。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掌握音乐学、医学、心理学和音乐治疗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音乐治疗、教学及演出方面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培养要求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
(二)知识要求
1、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具有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的工作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的素养和能力;
2、掌握生命各阶段正常结构功能和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及发病机理等,认识到环境、心理、社会及行为因素对健康的影响;
3、掌握音乐学、音乐治疗学、神经精神病学、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基础医学概论等学科理论,掌握音乐治疗学概论、音乐治疗的临床应用、音乐理论、心理学及医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与之相关的方法和技术;掌握康复治疗、临终关怀、改善残障等知识;
(三)技能要求
1、掌握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了解音乐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具有一定程度的演唱、演奏和伴奏能力。
2、掌握一定的医学和医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具有基本的疾病诊断鉴别能力和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能力。掌握音乐治疗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音乐治疗临床操作和基础科研攻关能力。
3、具备从事儿童精神心理疾病治疗、精神疾病的治疗、心理健康咨询与教育指导、监狱犯人的行为治疗等工作的能力;
4、具备从事音乐治疗科研、艺术健康教育、语言障碍的矫正等工作的能力;
5、能够承担中等学校音乐教育、能够有效组织社区艺术活动;
6、具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一定的外语阅读能力和应用计算机能力,一定的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
四、主干课程:
思想政治理论课、英语、体育、计算机基础、乐理、声乐、中外音乐史、钢琴、钢琴即兴伴奏、奥尔夫音乐教学法、解剖学与神经解剖学、生理学与神经生理学、神经精神病学、基础医学概论、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音乐心理学、音乐治疗学基础、音乐治疗的临床应用、特殊需要儿童的音乐治疗、音乐治疗临床的疗效评价等。
五、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4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六、毕业合格标准
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要求,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的学习,最低修满197学分(其中必须修满规定的必修学分),毕业论文答辩合格,方可准予毕业。
七、成绩考核与学位授予:
1、成绩评定:
(1)注重形成性评价,全面考评学生的知识、技能、行为、态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获取知识能力及人际交流能力等。
(2)终结性评价分考试与考查两种,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各门课程,均须进行考试或考查。考试课程成绩计算:采取百分制记分;考查按5级分制记分。
2、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论文答辩:毕业实习结束后,进行毕业设计,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毕业论文答辩。毕业应取得学分:必修课:144学分,选修课19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25学分,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6学分,军事训练2学分,公益劳动1学分。
3、学位授予:学生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197学分,准予毕业;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长治医学院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者,由学院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