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835号)精神,按照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与申请条件
我校正式注册、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22年毕业生均可自愿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一)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校期间任一学年度);
(二)本人为持证残疾毕业生;
(三)民政部门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毕业生;
(四)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五)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六)监护人一方或双方为持证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的户主须是申请人父母或本人。
符合多个申请条件的毕业生,自主选择一种申请。建议选择提交材料比较简单的类型,比如低保家庭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可以优先选择助学贷款类型申请。
二、补贴标准及列支渠道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所需资金从学校注册地的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申请人困难资格证明材料准备
根据申请人自主选择的申报类型,分别备好以下相应困难资格证明材料:
(一)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1.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请人不需提交困难资格证明材料,由教学系提交《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格核查汇总表》。
2.山西省外毕业生,在生源地指定其他金融机构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交助学贷款回执单或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残疾毕业生。申请人《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特困毕业生。申请人《特困救助供养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家庭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盖章)出具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附件2)原件(此证明必须按照附件2模板格式填写,内容空缺无效)。
(五)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家庭户籍地县级扶贫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申请人信息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信息截图打印件原件(此打印件无县级扶贫管理部门公章无效)。
(六)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监护人一方持有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申请人和该残疾人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可任选下列一项:
1.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与残疾监护人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家庭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申请人与残疾监护人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4.公证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与残疾监护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四、毕业生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吕梁学院就业信息网【求职补贴】—【学生登录】—【立即注册】—【就业手续】—【求职补贴登记】,填写并打印《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
登录吕梁学院就业信息网,点击右上角学生登录
(密码为本人设置密码)
点击左边就业手续栏下的求职补贴登记,按要求核对并填写全部信息
填写完成,点暂存,信息核对无误后点打印(或求职补贴表打印),最后点击保存并送审。
注意:保存并送审后表内信息将不能修改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按照通知要求线上申请、线下提交材料。所填写内容必须全面、准确、真实,且与自主选择的申请类型所要求提交的材料完全吻合,证件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必须是原件的真实反映。
2.申请人填写的手机号、银行卡必须保证补贴发放前可正常使用。我校学生全部使用建设银行校园一卡通,一卡通开户行为建行吕梁市学苑路支行。
3.家庭户籍地必须填到县(区)级,且应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属地一致。
4.申报类型请在系统中选择,每人只能选择一项。
5.申请人声明
所有申请人,须认真阅读下文,并完整录入下文。
①本人已知悉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自主自愿申请求职创业补贴;②申请人基本情况系本人亲自填写,完全属实;③本人承诺随本申请表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其负全部责任;④本人知晓并接受违反承诺和虚假申报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收回补贴资金、校规校纪处理、行政或法律处罚及信用记录受损。
6.上传照片要求
申请人一寸免冠照要清晰,单张图片2M以内,PNG或者JPG。
7.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及装订要求
(1)系统打印的《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放在一张A4纸上)和建行校园一卡通复印件。
(3)困难资格证明材料。贷款回执单或贷款合同、残疾证、特困证、出生证、户口本教学系审核通过后退还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余困难资格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
上述三类材料,请按照①申请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银行卡复印件—④困难资格证明材料—⑤家庭关系证明材料排序,与相关原件一并提交教学系审核。
五、教学系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此项工作覆盖范围广,涉及人员多,加之今年申报时间短,各教学系一定要高度重视,副书记牵头,确定专人负责,快速部署,鼓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尽快提交申请材料,在严格审核的同时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全部纳入,应享尽享。
(二)严格审核
各系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核对和汇总申报工作,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确认,严禁提交材料失真和录入信息失误,杜绝因审核不严造成虚报、漏报、重报等情况发生。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审核确认申请人家庭和个人困难情况的真实、有效性。比如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是否清晰是否与原件资料完全一致?证明、证件等原件内容是否包含申请人本人信息?家庭关系证明材料是否有效等等。
2.根据不同申请类型所需提交的资料要求,逐人逐项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齐全,与《申请表》、《汇总表》内所填信息是否一致(如姓名、学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等)。
3.会同学生处完成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申请人信息,生成《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格核查汇总表》(附件1)。
4.谁审核谁负责,需要退回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教学系公章。(贷款回执单或贷款合同、残疾证、特困证、出生证、户口本审原件交复印件)。
(三)主动对接。如有问题,可由系副书记或专项负责人在吕梁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群内统一协商解决。
(四)教学系材料报送要求和时间
1.材料报送要求
(1)教学系《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4)纸质、电子版(文件名为 “XX系+职补汇总表+人数”)。
此表请按以下顺序排序①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毕业生—②获得其它金融机构助学贷款毕业生—③残疾毕业生—④特困毕业生—⑤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⑦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2)《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格核查汇总表》(附件1)纸质、电子版(文件名为 “XX系+国开行助贷汇总表+人数”)。
(3)毕业生提交的个人材料。
个人申请资料按《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序号顺序排放,并铅笔在申请表左下角编“教学系汇总表序号” 码。
(4)全部材料需要签名和加盖公章处不得空缺。特别提醒《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中 “学校公章”由各系统一办理。
2.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2021.9.22前
纸质版报招生就业处办公室(信息楼2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六、学校复审、公示
招生就业处对教学系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整理汇总,拟申报汇总名单将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无异议,报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