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二元制”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职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通知》(闽教职成〔2020〕43号)精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同时开展成人教育、职工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学院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举办,业务由福建省教育厅和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共同管理。
学院全称: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2628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邮编362000)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二、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及报名要求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不含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需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3.高职院校合作企事业单位或行业组织成员单位的员工,并在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截止2021年9月30日,应届中职学校毕业生顶岗实习时间可计入工作时间),需提供劳动合同、顶岗实习协议、社保缴费凭证(或银行工资流水单)等证明材料。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2021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2021年已被高校录取(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升本、普通高考、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等)的人员;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法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考生资料提交要求
前置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中职学生毕业生顶岗实习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社保部门出具的考生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1份或银行工资流水单等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上的合作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截止2021年9月30日应不少于6个月,严禁弄虚作假,否则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为英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肢体残疾、色盲色弱、听觉不佳等考生建议谨慎报考电力相关专业,可能会影响相关专业课程完成及在电力等特种工种就业。
三、组织考试和录取原则
(一)组织考试
符合二元制招考报名要求的考生,需提交真实无误的考生资料,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二元制招生考试。
考试采取“文化综合知识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由学院单独组织考试和录取。考试总分满分值为45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满分值为30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150 分。
(二)录取原则
1.根据文件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考生资料及其他材料至省教育厅职成处复审,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经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录取后,由学院按照录取结果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2.考生不得缺考且单科成绩不得为“0”分。
3.实行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总分排名,从高分往低分录取。
4.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学院官网公示。
四、学历证书
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标准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学校为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五、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拨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六不准”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拨打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如果对招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申诉和举报电话。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