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介绍
学制四年,授予文艺学学士。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系统的音乐专业理论素质及较广博的艺术知识与素养,有扎实的音乐理论基础,在掌握多项音乐技能的同时注重培养单项冒尖技能。同时具有掌握一定的专业史论知识和音乐鉴赏力,具备从事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工作的专业素质和组织能力。
(二)所授主干课程
音乐教育学、艺术概论、乐理、视唱练耳、作曲理论、钢琴、器乐、声乐、合唱与指挥、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外音乐史、二十世纪音乐等。
(三)就业方向
可从事大、中等学校的音乐教学、文艺活动的组织、辅导和管理,能从事电台、电视台、出版部门的编辑工作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群众文艺工作。
※音乐表演
学制四年,授予文艺学学士。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系统的音乐专业理论素质及较广博的艺术知识与素养,并掌握音乐表演专业中某项专门技能,有较高演(唱)奏及合作表演能力的专业人才。
(二)所授主干课程
钢琴基础、音乐名著欣赏、民族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指挥、合唱、作曲理论、艺术实践课、艺术实践教学活动、专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
(三)就业方向
可在社会文艺团体、文化事业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群众文化部门从事表演、艺术指导、教学、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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