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的相关规定,2024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面向全国进行招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生项目、计划及范围
男子足球(十一人制)、田径项目面向全国招生总计划不超过15名。各项目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专项测试成绩、文化成绩和项目建设需要,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一)田径(男女不限)
类别 | 拟认定资格人数 | 招生计划 |
跑跨类 | 0-8人 | 不超过10人 |
跳跃类 | 0-8人 | |
投掷类 | 0-8人 | |
全能 | 0-2人 |
(二)男子足球(十一人制)
位置 | 拟认定资格人数 | 招生计划 |
守门员 | 0-2人 | 不超过5人 |
非守门员 | 0-5人 |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2024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符合以下要求:
田径 |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在全国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 |
足球 |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全国比赛中获得十一人制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注:全国级比赛包括: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青年)运动会;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会总决赛;④中国中学生协会杯(甲组);⑤中国足球协会青超联赛;⑥中国足球协会杯比赛(U系列);⑦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足球俱乐部精英梯队联赛;⑧中国中学生足球锦标赛;⑨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凡曾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者(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均不接受报名。 |
(二)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根据我校确定的报名条件,考生应在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0日按照体育总局指定的方式(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报考我校相应运动队招生项目,参加对应项目的专业测试。
(二)考生应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或拍照,图像需清晰)。上传资料包括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或高考报名表、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等资料,由我校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四、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
(一)专项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须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满分均为100分。我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二)文化考试
所有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
五、录取办法
高考前,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运动员技术等级和学校项目建设需要等方面的因素,确定并公示本校专业考试合格名单。高考后,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合格考生范围内,依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择优确认入围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并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并录取在我校体育教育(师范)专业。
六、附则
(一)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校设立高水平运动员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
(三)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学年结算。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2245
传 真:0579-82282335
监督电话:0579-82282319
学校网址:http://www.z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nu.edu.cn
本简章由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浙江省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政策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省级招生部门颁布的文件为准。